略举几件: 1. 婚姻:92年与周清平登记结婚,93年生一子,96年到深圳务工,碰到了她姑父王斌(如今的丈夫)勾搭成奷,致使怀孕,强行与其丈夫离婚。“侄占姑巢”,给整个家族制造奇耻大辱,致其生母王贵朝、三爷爷羞愤而死。 2. 李晓芹与王斌乱伦之时,三爹李成国规劝无效,97年就此事给她亲弟弟李永平(当时正读大学)写有一封信,将李晓芹在李氏家族中除名,读书费用不要依赖李晓芹,建议将其父亲李成玉住房卖了攻读学业。李成国考虑再三,并未将此信寄出,不知何因落到李晓芹手中,由此李晓芹埋下对三爹仇恨种子。将信保留至今,竟成了李晓芹报复的依据。 3. 李晓芹父亲是一个四级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之人,不但从未对生父尽赡养义务,反而视如仇敌,诬陷其母是生父害死的,自己不是李成玉的种,诅咒早死,以清眼睛,并把她父亲的土地使用证偷走,如此之人,恶毒。 4. 其丈夫王斌在李氏家族遭人冷落,欲要名份,是妹弟?是女婿?--是畜生!!!几千年的文明礼仪我无能力说明。 5. 2007年李成国用了外人同等价格3万元购了李晓芹位于鹰背乡街道旧房两间,于2012年李成国又将此房卖于他人后,李晓芹见利忘义,以未立协议,房产未过户,女卖男不卖之理由凋难,迫使李成国终止买卖,退还其后买主购房款138000元及其资金利息贰万元,可李晓芹不收手,采取更卑劣手段,以房产证遗失为由,申请补办,李成国被逼无奈,于2012年5月中旬向万源市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在2012年6月14日在河口法庭进行了开庭审理,现正待裁决。 6. 2012年6月14日开庭审理后,李晓芹逼生父李成玉陷害李成国,李成玉的住房被李成国所霸占,土地被李成国强占的证明,被李成玉拒决。 7. 房子官司其父李成玉实事求是为李成国作了证词,李晓芹煽动其弟弟李永平逼迫父亲李成玉推翻原证,为她作证,否则便对其父亲生死不顾,让其弟不给生父半点生活费。其姑李成碧、姑父卢全生为此作出的证明更深怀不满,打电话给其姑李成碧说:“李老师,李成碧,把我送给你的东西还回来,我宁可喂猪、喂牛、喂鸡、喂狗,把卢双的坟牵走(她幺姑之子),我要给李氏家族制造灭顶之灾”,可见其人之心。 8. 以原有的病牙将其拔掉,伙同他人栽脏陷害,以虚假鉴定制造假案,意欲将其亲三爹置于死地,若不是万源市检察院在审理此案中发现疑点,此冤要雪不知何年?“天没黑” 举不胜举,李晓芹的所作所为丧失人性,引起整个族亲愤恨,纷纷指责,均 表示与她夫妻断绝关系,落得众叛亲离的境地。她是家族灾星,李晓芹夫妇何许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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