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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和迟夙生律师一同到广安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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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默默围观......

发表于 2012-9-2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2-9-2 19: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南充市不到半年时间官员强奸下属, 官员偷情下属,有这混帐逻辑,刘宏建书记真是领导有方!有德扌有幸福, ...

小心九天半来请你,莫乱说哦;P;P

发表于 2012-9-3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要坚持正义和阳光

发表于 2012-9-3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2-9-3 08: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来你是对天下男人不满,走入极端的女人。男人女人为了人类社会延续,要工作打拼,是天经地义。争权夺利那 ...

你太反动了。。。

发表于 2012-9-3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个热闹可以吧,就当我不明真相。

发表于 2012-9-3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哥,这下子把事情整大了哟!

发表于 2012-9-3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的事现在可以说是全国皆知,在广大网民眼里,莽娃已然赢了。假如二审维持原判,南充的笑话就闹大发了。
发表于 2012-9-3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进的道路充满荆棘,坚持住。声援一下。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2-9-3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天事多,不一一回复了。谢谢诸位关注。

发表于 2012-9-3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2-9-3 09: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发生在南充论坛王剑波.李友谋被违法拘留案,一开始本是一件小事,影响不大,到了网上立刻变得群情激愤。不 ...

HEHE

发表于 2012-9-3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围观能改变中国,我每天愿花一个小时!

发表于 2012-9-3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话说多了就成了刁民,但刁民不是天生的,有时是不得已而为之,看看下面这条新闻
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_guonei8_bbs/8AFM0M3G0001124J.html

发表于 2012-9-3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洗白,结果越洗越黑。想掩饰,结果影响越来越大。切记,权势是压不住人的!
发表于 2012-9-3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孺子牛 发表于 2012-9-3 16: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想洗白,结果越洗越黑。想掩饰,结果影响越来越大。切记,权势是压不住人的!

赞同!

发表于 2012-9-3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律禅 发表于 2012-9-1 2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莽娃儿一审败诉,二审维持,再审驳回申诉。不信由你,反正我信了。用事实回答莽娃儿。

你不是说,不回贴了吗?还是忍不住了要?

发表于 2012-9-3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gear 发表于 2012-9-1 20: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在百度里输入了传言中那几个字,共有24000多条结果:

这样搜索,更多。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image&aid=3868611&size=300x300&key=af4c6f87eb6c9ee095b034c294108c2c&nocache=yes&type=fixnone

搜索.jpg

发表于 2012-9-3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律禅 发表于 2012-8-31 2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莽娃儿,你太幼稚了!你以为请迟夙生来就能翻案吗?

我认为此言差矣!不存在翻案之说,上诉及请律师是莽娃儿的法定权利,事件一开始,莽娃儿就是希望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不是像某些人用公权力来解决问题。如果你是一个法律工作者,说出此言就太世俗了(在此绝无贬低你的意思!)。说白了打官司、请律师一方面是为了最大化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也是让事件本身在法律面前得到公正的评判,让天下人明白谁是谁非.

发表于 2012-9-3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第七条 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院不让律师复印庭审纪录,没有法律依据,是横蛮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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