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115|评论: 8

[原创·贴图] 一个83岁老人的养老财产就这样被消失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3 20:23 | |阅读模式
向党和政府的公开求助信
求助人:白会林,女,文化程度;不识字。四川省汉源县富林镇鸣鹿村二组移民,身份证号码:513124193511240464,实际年龄83岁。联系电话15892686180(四儿子崔继明的)
白会林移民前是户主(农民户口和四儿子崔继明在一起),投亲靠友安置到城镇居民崔继强(三儿子)处,但是户口还是在农村和四儿子崔继明在一起(户口簿上现在依然是户主)。移民时我在富林镇双通巷12号有商业门面两间净面积42.8平方米(不包括楼梯面积)和住房四间88平方米和一些附属设施。住房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土地,商业门面房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土地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长期。商业门面房系政府划定并且三次公开张榜公示的县城内一类商业地段门面。
移民财产公示时,一.二榜公示;家里所有财产全部登记在白会林名下。第三榜公示前移民工作组上门帮助我家进行财产分割(分家)由于白会林年纪大,没有收入,于是移民工作组把商业门面(净面积42.8平方米不包括楼梯面积和商业用地面积46.9平方米,)分割到我名下作为养老资本,我家四个子女每人分得22平方米的住房。为区分我和我儿子崔继明的财产,崔继明把他的财产划到他姐姐崔鉴林处。于是分家协议上大儿子崔继成分得22平方米的住房,三儿子崔继强分得22平方米的住房,二女儿崔鉴林和四儿子崔继明共分得44平方米的住房登记在崔鉴林名下.我分得商业门面(净面积42.8平方米)。在第三榜公示时由于我已经投亲靠友安置但是户口还和崔继明在一起,户口簿上依然是户主,但政府认定我不再是户主,崔继明被立为户主,我是他户口下的挂靠户不再是户主,于是我名下的财产也就被记算在崔继明的名下。并且在第三榜公示一年多后2008年在儿子崔继明和崔继强不在场的情况下工作组把我带到富林镇镇政府办理了不把我的财产带到崔继强处去而是留在我户口名下(政府认定的户主是崔继明)的手续。商业门面的财产所有权还是我白会林的(到如今没有得到安置置换)。但是在崔继明移民建房时,汉源县富林镇人民政府在没有通知我和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制把我的财产划拨到崔继明名下抵押住房面积。
为此我因为年纪大,身体不好,于是委托崔继明多次找汉源县县委政府上访并且多次上访到省政府信访局和国家信访局,要求对我名下的财产在新县城依据相关移民政策在同等地段进行置换。并且补发所有的过渡费。
但是汉源县县信访局和移民局以及富林镇镇政府以各种理由推.拖。直到2012年8月底汉源县新县迁建指挥部,移民局,富林镇在我儿子多次进京上访的情况下开会研究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说我名下的财产已经划拨到崔继明名下带入新县城建房为理由。对我名下的商业门面不再置换安置。
为此我向党和政府求助,请求党和政府为我主持公道,向汉源县迁建指挥部,移民局,富林镇镇政府要回我被他们强制划拨到崔继明名下的商业门面房两间,净面积42.8平方米(商业用地面积46.9平方米)。并且在新县城依据相关移民政策在同等地段进行置换安置。并且补发所有的过渡费。
求助人:白会林
2012.9.3
附;汉源县政府部门调查认定的真实有效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证。
2;国土局地籍调查表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2-9-4 00: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雅安这个地方官场黑暗,原市委督查室主任陈述海在上里教书期间诱奸不满14岁的初二韩姓女学生,后韩姓女学生在上里二仙桥离奇跳河自杀。事后陈述海一路飙升至市委督查室主任,去年,陈述海在上班期间强行糟蹋办公室女职员东窗事发。作为畜生家庭成员,其哥哥花钱在上里乡村路边为自己建功德碑欺骗外地人,雅安雨城区的项目如禁鱼,河边垃圾清理不通过招标公示就让其哥哥承包。其家的建筑公司为皮包公司。

发表于 2012-9-4 09:29 |
雅安这个地方真是山高皇帝远,什么坑人的事都有。

 楼主| 发表于 2012-9-6 08:45 |
:'(:'(:'(:'(:'(:'(

 楼主| 发表于 2012-9-6 11:37 |
根据汉源县县移民局和富林镇镇政府的说法;如果实物(门面)在白会林名下,她已经投亲靠友安置,那么根据相关移民政策就可以在新县城对等置换门面,如果在崔继明名下.....就只能抵住房面积。不再置换门面。

白会林向党和政府各级部门求助,请求党和政府各级部门为我主持公道,厘清我和崔继明的实物财产关系,并且对我名下的商业门面房两间,净面积42.8平方米(商业用地面积46.9平方米)。在新县城依据相关移民政策在同等地段进行对等安置置换。并且补发所有的过渡费。


 楼主| 发表于 2012-9-11 19:52 |
::'(:'(:'(:'(:'(:'(:'(:'(

 楼主| 发表于 2012-10-4 19:46 |
我讨厌上访,也不想上访。上访路上充满无数的非议.白眼和心酸,说理没人理,地方有关部门不管不理,市里不管,说只能地方政府处理,省里不接待,让我自己找地方政府处理。北京正常上访交材料后处理说是让市里给出处理意见,但是市里又不出,说还是要地方政府处理,这几年为上访门面和房屋质量(已处理)我无法正常生活工作,负债累累,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17:46 |
无权无势又无钱的三无老百姓想要维权好难,讨厌上访,但是又必须上访,明明是合理合法又符合地方政策的问题,就是得不到解决,说理也没有人理,求助也没人管。苍天啊谁能告诉我,三无老百姓的出路在那里。:'(:'(:'(:'(:'(:'(:'(:'(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