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白合镇政府于2012年8月29日发出招标公告,对白合镇交通村5公里水泥路对外公开招标。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1日。我公司看见招标公告后也决定参加此次公开竞标,在所谓的公开开标时一共有六家公司报名参加竞标。有三家公司按招标公告要求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信用社向镇政府指定账户汇入了投标保证金,每家15万(镇政府说凭信用社交了保证金的回单和公司资质报名,没有回单就不能报名)。而另外三家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汇入投标保证金(9月3日才汇入,按相关规定已无投标资格)。镇政府9月3日通知9月6日开标。却在9月4日中午临时通知改为9月5日早上九点开标。9月5日早上6家公司到达镇政府会议室后准备开标。先由镇政府告知此次中标方式是接近标底价中标(投标前未告知),在相互检查相关资质时有竞标公司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时交纳这一问题时,镇政府马上解释说此次项目是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由村民说了算(之前未告知)。村支书马上站出来说是由村民代表说了算(之前一直未说话)。村支两委也在没有通知投标单位的情况下叫来一群村民代表。更为神奇的是,村民代表里也有参加竞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未按时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中一家),镇上领导宣布标底价是每公里42.6万元,而未交保证金的三家公司投标价结果均与标底价惊人的接近,相差都不超过15至20元。所以最后由逾期交纳所谓的保证金的公司以最接近标底价中标。 我公司不禁要问:
1、既然是村民自治,为什么还要贴出公告搞所谓的招投标?还要收取报名费每家公司500元整,还需打所谓的质量保证金15万元?(招投标还没有开始就打质量保证金?) 2、为什么没有投标资格的公司能参加投标? 3、为什么突然提前开标时间,是不是要让有资格的公司来不及做标书? 4、为什么在检查出投标保证金问题时突然说是村民自治了,之前又不说。那你政府搞什么招标公告,收什么投标保证金,收什么报名费? 5、为什么村民代表里有投标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6、为什么未交保证金的公司报价都如此接近标底价,真的有这么巧合?
7、而且据说该镇还有其他项目,也是采取此种违规操作,甚至标书错字连篇,连项目名称都错误也可以中标。
希望管理员能向有关部门反映,这种行为符合正常的招投标行为吗?在党的18大即将召开之际,某些领导人还敢如此违规操作,一手遮天,这让普通老百姓还有什么公平可言,什么和谐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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