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是酒城,酒是泸州的经济支柱,但是泸州的酒文化却非常丑陋。
酒文化是指与喝酒一系列的被大家所认可了的习惯。大凡泸州人,都知道什么是泸州的“酒文化”,并被它云山雾罩地毒害着,我抖胆想把它纠出来,让大家都看一看它的真实脸,因为我发现它与文明相背,与道相左,与科学相敌,与发展为碍,它是我们思想中的垃圾,早该把它抛弃,感觉我们已经到了该把它扔进历史的垃圾堆箱里,让它永远不要再与我们相伴的时候了,才写此文的。
泸州酒文化的特点和中心就是想方设法“让别多喝酒”。不管他酒量的大小,让他酒醉了才显对别的尊敬,才显自己的能力和权力,并由此而生出了一系列不和谐的酒场习俗。它害不浅却让有苦难言。
一害是浪费。喝过量的酒本身就是一种浪费,尤其是那些高档酒。大喝通常伴随着大吃。各种宴会、聚餐,往往是菜肴满桌,酒水无限。吃不完,打包带走的是少数。多数都转成了垃圾。尽管领袖们一再教导,浪费是犯罪,是可耻的行为,有时还与贪污相提并论,然而,人们对这样的浪费似乎已经司空见惯。尤其是那些用公款埋单的官酒、官宴,浪费更是惊人。一些讽刺大吃大喝的顺口溜并不算夸张:“村干部一年喝掉一头老牛,乡干部一年喝掉一辆铁牛,县干部一年喝掉一座大楼……”现行的酒文化成了败坏党风、政风的帮凶。
二害是丢人。现行的酒文化给嗜酒者提供了极好的借口。能喝、多喝者光荣,不喝、少喝者则感到低人一等;酒量大成了一些人获取荣耀的资本,甚至被看成是一种“能力”。嗜酒者常常酩酊,丑态百出,甚至耽误工作,招惹事端。交通肇事、家庭暴力、打架斗殴等,许多都与酒有关。对这些嗜酒者来说,最低限度的损失是丢人,其个人形象受到损害。不是有句话说吗:“那些乡村干部,上午是人 下午是鬼”其实又岂止是乡镇干部呢。如果是在涉外场合,还会损害作为整体的中国人的形象。
三害是伤身。过量饮酒有害健康,这是有科学根据的。而且,有些人即使少量饮酒也会造成危害。在当今,酒已经成了健康和生命的一大杀手。饮者的逻辑是:朋友敬酒,不喝不够意思。而敬酒者的逻辑是:敬得越多,越显得够朋友。这样的酒文化。怎能不害人?
陈腐的酒文化还经常使一些人的行为扭曲、怪异。有的人并不好酒,也品不出酒的美味来,但是为了显示自己够朋友,便硬着头皮喝下朋友“敬”的酒。然后现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有的人为了表明自己“酒风”好,但又不愿忍受酒毒对身体造成的危害,便采取一些投机行为。比如将酒入口后再找机会吐掉。偷偷往酒中掺水,等等。但是,这种行为本身又涉及“作风”问题,毕竟这是弄虚作假呀。一旦被人发现,则是比“酒风”不好更严重的问题,这些人因此面临着两难的抉择,要么让酒伤身,要么冒让酒伤尊严的风险。 酒是可以喝一点的,特别是我们现在经济好了一点了,喝得起酒已经不是十分奢侈的东西了,在必要的场合,在必要的时候,适应地喝点,大家都不误事不伤,多好啊?为什么非要一醉方休?为什么一定要酒场如战场?为什么要“喝酒看工作,酒风就是作风;宁伤体不伤感地喝呢?”如果你的酒友喝真地喝死了,也就是伤了体,体没有了还真会有感吗?这不是没有脑子的说法就是别有用心者,不是看不起对方就是地痞式的物。为什么我们不能把它放到一个平常的位置而正常地对待呢,为什么我们不能不喝得恰到好不坏事不误事就行了呢?为什么我们不能实事求是地让客在酒场有点自己想喝多少喝多少的权力呢?为什么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到更文明、更健康的活动中呢?
我憎恨、憎恶泸州现在所谓的“酒文化”!
如果不改这样的酒文化,我们泸州的形象、我们的民形象、我们的个形象乃至民众素质,都将受到怀疑,甚至成为别人的笑柄。
大家一起努力,从领导做起。把这种丑陋的酒文化扔进垃圾箱里,倡导文明的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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