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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岁娃

★★★★★南充市嘉陵公安分局公然造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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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应公开审理,嘉陵分局局长和办案人员应出庭应诉,袁彪杨蓓应出庭应诉。

发表于 2012-10-26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事实证明,没有及时的披露,法官违背公义却毫无压力。现有司法体制,很多司法工作人员已经属于领导的工具而丧失了司法精神的灵魂。公开的披露不仅仅可能会对司法官个人前途有所影响,或许还会唤醒司法精神的重建,公众本身是天然的陪审团。并且在公开的披露过程中,司法官的亲戚朋友甚至孩子都可能看到,并且会在网络上一直存在。会对司法官的违法起到纠正和督促作用。

发表于 2012-10-26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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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顶

发表于 2012-10-27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随时顶

发表于 2012-10-27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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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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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畏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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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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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嘉陵分局重新作出决定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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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13: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0-29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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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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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川西 发表于 2012-10-29 08: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知嘉陵分局重新作出决定了没有

我上诉了,可能他没有做出新的决定

发表于 2012-10-30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捉贼拿脏,捉奸那双!耍嘴皮子不是铁的证据。:P

发表于 2012-10-30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收了好处的,把材料改成对自己有利的。我们网友在这里说翻天,政府还是不管。

发表于 2012-10-30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hxf454456212 发表于 2012-10-30 11: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捉贼拿脏,捉奸那双!耍嘴皮子不是铁的证据。

有道理,就是用下别个的女人
      举报的时间、地点是没问题
     为撒不做个物理检查呢      没物理检查说没做哪事就是做了,大家都明白他做没做         

发表于 2012-10-30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牛牛爱青草 发表于 2012-10-30 11: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肯定是收了好处的,把材料改成对自己有利的。我们网友在这里说翻天,政府还是不管。

政府管说明白这事就不能说,不管就可以说

发表于 2012-10-30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艾华 发表于 2012-10-30 1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政府管说明白这事就不能说,不管就可以说

现在不管,到时想管可能晚了!

发表于 2012-10-30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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