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307|评论: 0

分段审理“少女捅死性侵男子案”,荒唐至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12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分段审理“少女捅死性侵男子案”,荒唐至极

       今天《中国新闻网》一篇题为《90后少女捅死性侵大叔一审获刑4年》的文章,标题就相当引人注目,除了“少女”、“性侵”、“凶杀”等夺人眼球的词汇之外,作者或许深受韩剧的影响,竟将性侵男子写成了“性侵大叔”,致“大叔”这样的尊称被意欲性侵少女的男子践踏。
1.jpg

      言归正传。该文披露的案件细节大致如下:刚过完18岁生日不久的小惠因未买到当天的车票。囊中羞涩的她无钱住宿,轻信主动搭讪“好心男子”杨某,跟随杨某到出租屋休息,不料面临性侵犯。慌乱间,小惠用从墙上取下的匕首将杨某捅死。

      法院认为,小惠在面临性侵甚至生命受到威胁时实施正当防卫,即使造成杨某死亡,也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小惠在杨某已经失去继续侵害的能力之后,在准备离开时却又持刀砍刺杨某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就属于“假想防卫”了,因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惠有期徒刑4年。
       十分明显,法院将小惠刺死杨某的过程分成了两段,前半段为正当防卫,小惠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而后半段则为“假想防卫”,小惠需承担“故意杀人”的罪名。

      笔者以为,法院如此审理该案是极为荒唐的。因为这样一件在瞬间发生的的案件,整个过程相互关联,而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为地制造前段、后段之分,就将一起完整的案件割裂成了两块,失去了案件的完整性。从这个备受争议的判决结果也能轻易看出,由“分段审理”而得出的判决结果,明显不利于处于正当防卫的小惠,不利于社会鼓励正当防卫,更不利于对女性的保护。

      大家不妨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少女小惠杨某向其提出性要求遭到拒绝,并威胁如果不从就杀死她的危急关头,一定是手足无措,无法正常应对,甚至会导致精神崩溃,因此随手拿起现场已有的匕首将杨某捅死,无疑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而这样的血腥场面,对于一个刚满18岁的少女而言,心理一定充满着恐惧,最终导致情绪完全失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小惠根本就没有可能思考杨某是否真的已经失去继续侵害的能力,因而对其进行追刺,完全符合常理。

      该案认定中最为明显的漏洞,则是法院根据小惠在侦查阶段的稳定供述,认为小惠在后半段构成“假想防卫”,但却明显忽略了小惠“因害怕对方没死会起来报复她”这一关键内容。也就是说,既然小惠害怕杨某起来报复,就说明她当时认定杨某还有继续侵害自己的能力,因此本着“除恶务尽”的心态再次持刀砍刺杨某的头部,理所当然仍属正当防卫。

      不难看出,法院分段审理该案,是极为荒唐的

作者:周蓬安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