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县三项建设活动不断深入,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监督覆盖网络,三台县积极探索整合现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组织职能之路,狠抓村社监督机构建立工作,促使干部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村社监督机构。全县933个行政村,106个社区分别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名、委员2至4名,在各村级办公室挂牌办公;各行政村、社区设专职纪检员一名;各村民小组设“纪律员”一名,个别镇乡增设村廉情监督员一名。
二是严格成员推选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专职纪检员、纪律员和村廉情监督员均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注重配备具有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规定,成员名单由各村党委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
三是充分行使监督职权。通过以上成员列席相关会议,开展民主评议、询问质询等方式,对村社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公开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依法充分行使监督职权,维护普通群众的合法权益,促使基层干部自觉廉洁履行职责,提升村务、社务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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