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上添膘,刀口撒盐 <论茂县民贸公司的所谓体改及其因果> 1998年年底,茂县民贸公司的27名职工在被暗箱控制的情况下,用东拉西凑来的135万元现金买下了民贸公司的27间铺 面 的20年使用权,同时又用62.5万元巨款买下了公司搭配的积压多年的垃圾货物.还在茂县司法局个别干部的干预下签暑了一份连夫妻继承权都被剥夺掉了的不合法,不平等的所谓的<<律师见证书>>.这群可悲的法盲怎知道,他们已经掉进了一个早已设计好的圈套,就连他们那个办理<分户产权证>的要求也被当时的一个主管县长的几句:现在总产权证还押在银行,今后给你们办,还可以去抵押贷款.就搪塞过去了. 此后不久,原民贸公司经理李安如就以区区40万元现金买下了民贸公司所属的冻库/老油库/内南街住房/城隍庙住房/和28间铺面.将民贸公司变成了李的私人企业.并且在2006年公开宣称:他已经办理了全部<包括27名职工已经买下了20年使用权的铺面>的房屋产权证,打起了利用以前这些职工所签的不平等条约和城市建设的机会回收所有铺面的黄金算盘. 列位看官,你们可不要认为他是在白日做梦,就在原民贸公司变为他私人性质不久,他就成功的利用一名刚过世职工的婆媳矛盾从孤儿寡母手中以已经不存在的民贸公司的名义回收了一间铺面了,/正所谓<贪心>量小非君子,<良心>无毒不丈夫./这才算得上是奸商中的领头人了. 现在,茂县的城市建设如火似突忙的不可开交,这27 名职工的铺面面临拆迁,81颗<也许更多>心也悬上了半空,别说挣钱了,就连吃饭的依靠都快没有了,怎么办?这些人一想法制社会了,联名上告啊.于是大家又凑钱聚在一起请律师,写上诉信,集体上访.不过据我所知到现在还没有结果. 在这些人中间有人告诉我说";如果是要他们强行拆迁又不按国家政策办,他就去怎么怎么的"我在这里顺便也劝两句:别那样,现在跳楼秀太多了,你们那个小地方可没什么媒体去抢新闻,再说政府不是还没有答复吗?我想没有谁能向浩南哥那样一手遮天的.还是有天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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