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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岁娃

院长做伪证★★ 公安是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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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0-1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不是造谣,这是事实!如果南充公安又认为我在造谣,可以再把我抓去劳教啊!我等!

发表于 2012-10-1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公安不出来质疑,有损南充公安的光辉形像。
    南充公安在哪里!!!是哪个的说假话!!!
    没人出来质疑我将举报到中纪委。

发表于 2012-10-1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分局的答辩状写的不错,为什么要删除?

发表于 2012-10-1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报案材料明显是伪证!

发表于 2012-10-2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元777 发表于 2012-9-30 2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月12日,某人报案称麻辣论坛有人发帖子侮辱了他,同时也得出结论根据调查他是清白的,那么这个调查肯定在 ...

;P;P;P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公安允许补充伪证配当公安吗?自己下课!

发表于 2012-10-2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违法公安:你不得好死!

发表于 2012-10-2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2-10-2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卑鄙的南充公安:为什么不去抓陈清才律师?原帖文现在还在网上呀!可恶的南充公安!
360桌面截图20120914153516.jpg

发表于 2012-10-3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是都上了同一条贼船,他们的安危被捆绑在一起了,不作假是不可能的了。他们必须死撑硬扛。

发表于 2012-10-3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吧,人遭洗白了,告这告那就没有意义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好!

有神说过:欲让其灭亡,先让其疯狂!
持机而动是上策。

发表于 2012-10-3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heichon 发表于 2012-10-3 10: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心吧,人遭洗白了,告这告那就没有意义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好!

谢谢!

发表于 2012-10-4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公安好样的

发表于 2012-10-4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官方的说辞及证据材料就知道了???

发表于 2012-10-4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穿越时空的证词

发表于 2012-10-4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袁彪配当院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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