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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法院法警局长汪洋打击报复,在法院院内暴打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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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7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桐柏县法院法警局长汪洋打击报复,在法院院内暴打当事人
       2012821日,王玮应桐柏县法院审监庭庭长孙云飞的通知,拄着双拐(被河南高法人打伤致残,至今未愈)到桐柏法院领取该院对她作出的国家赔偿裁定(11年前,桐柏县法院对王玮进行错误的拘留和罚款决定,经王玮多次申诉,在上级法院多次严厉督办下,这次桐柏县法院作出了“对王玮拘留撤销并进行国家赔偿的裁定”),并查阅该案卷宗。
        上述事情办完已是下午1点多,负责接待王玮的桐柏县法院执行局长梁勋超安排王玮在法院职工餐厅吃便饭。吃完饭,已近下午3点,梁勋超有事离开餐厅,王玮一人在餐厅看赔偿裁定及相关卷宗。约二十分钟后,桐柏县法院法警局长汪洋带着五六个法警突然闯进餐厅,趁王玮不备,汪洋一手卡住王玮的脖子,另一只手在王玮头上、脸上乱打,同时高声叫骂“妈的X,王玮,打死你!整死你全家!”“今天就了结你!”将王玮打昏。眼看要出人命,“汪局,别打了,要出人命了!”法警局政委蔡良军带领几个人把汪洋拉出餐厅,拉到一个车上,汪仍高声叫骂。王玮打“110”报警后,桐柏县法院副院长郭金亮和梁勋超来到餐厅门口,王玮正向他们述说汪洋殴打她的情况,汪洋又猛冲过来,继续殴打王玮,连郭金亮、梁勋超都没能拦住,汪洋持续反复多次殴打王玮,卡昏王玮,后被人强制拉走。当时法院院内聚集了三、四十人!多名副院长、庭长、法官都当场目睹!
         汪洋被拉走后,梁勋超对王玮说:“希望你不要追究汪洋打你的事。汪洋作为法警局长,原来负责你的执行案件两年多,虽然没结果,但也做了一定工作,多次被领导批评。最近又出车祸,赔偿受害人15万,心情不好。今天中午又喝多了。请你不要计较!”一个堂堂的法警局长,出车祸赔偿受害人,天经地义,能为此心情不好而迁怒于当事人吗?! 国家政法系统三令五申严禁在执行公务时和工作日饮酒。桐柏县法院早在2004年就制订禁酒令,严禁在执行公务和工作日饮酒,难道汪洋是特等法官,就可以置各级政法系统的禁酒令于不顾而我行我素吗?!
        梁勋超的前半句话道出了问题的实质:王玮诉王喜朝建筑质量纠纷案,经桐柏县法院、南阳中级法院两审判决,判令王喜朝对其所承建的王玮房屋所出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加固,2010810 日,王玮申请桐柏县法院执行,桐柏县法院把这一执行案件交由法警局承办,法警局长汪洋是责任人。汪洋承办次案后,阳奉阴违,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被执行人王喜朝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致使该案执行两年毫无结果。这期间王玮曾向省、市法院反映,省市法院非常重视,多次开协调会、下督办令,要求限期执行完毕。汪洋置上级法院的指令于不顾,仍然包庇纵容被执行人王喜朝,为此受到各级领导的批评。而且当天执行局梁局长说高法要求该执行案限期结案否则对相关责任人撤职查办!桐柏县法院上午刚开会传达、安排,要求近期必须执结,并批评了相关责任人。(但该案还是等到高法执行局长到桐柏亲自督办,才于8月底结案)。汪洋怀恨在心,伺机打击报复王玮。这次殴打王玮是他蓄谋已久的!是法院把王玮打怕打服、否则打残打死的防王玮上访反映法院违法违纪情况的“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
        当晚9点多,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到法院餐厅简单询问了一些情况就走了。王玮拐杖被汪洋损坏,又因浑身是伤,不能行动,就忍着伤痛和饥饿在法院餐厅煎熬了一宿。
        822日上午10点左右,派出所陈所长带领民警到法院餐厅了解情况,并安排“120”将王玮送医院治疗。并表示继续调查此案。王玮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已立案调查,我们拭目以待案件调查的结果。
     受害人联系电话:132137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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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7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Q:Q:curse::curse:

 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氓法官当严惩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猪狗不如的法官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9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丧尽天良的坏蛋

发表于 2012-10-2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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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1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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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2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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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4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徇私枉法该枪毙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4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徇私枉法该枪毙


发表于 2012-10-24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图无真相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8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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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0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法纪,还民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0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执法,严惩凶犯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8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法律环境,老百姓还有何尊严?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4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徇私枉法,天理不容

 楼主| 发表于 2013-1-20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着人皮的恶狼

 楼主| 发表于 2013-3-9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依法严惩这些贪官污吏

 楼主| 发表于 2013-3-13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真黑,真是黑!

 楼主| 发表于 2013-4-3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徇私枉法,必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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