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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莫言问鼎诺贝尔文学奖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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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4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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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作家莫言问鼎诺贝尔文学奖有感

      中国作家莫言问鼎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标志着中国文学真正走向了国际文坛,标志着西方主流社会终于读懂了中国的文学作品,而且是极具中国特色的文字和语言。
  莫言的书,真心不错。他的作品选材敏感,叙事残酷,而且思想犀利,语言辛辣。他写作的风格,天马行空却触动灵魂,勇敢大胆又不失细腻,构思诡谲却紧扣现实,情色充斥却深揭人性。他高深的文学功底,丰沛的人性关怀,使他的书多年来畅销不衰,并在中国拥有了大量忠实的读者。
  莫言的作品,很多故事题材来源于乡村,乡土气息浓重。莫言的文字,粗言俗语肆虐,甚至有人形容他的作品“屎尿横飞”,莫言也乐意将书名起的“很黄很暴力”,例如他的代表作《丰乳肥臀》,书名就极具挑逗。许多读者称,认识莫言,便是从神秘而隐讳的书名开始的。
  笔者初中的时候,怀着朦朦胧胧的性意识,在地摊上找到一本莫言的《丰乳肥臀》,偷偷摸摸的带回了家,为了掩人耳目,书皮外还包了两层牛皮纸。阅读后发现,书中深重的民族灾难让人忽略了穿插其间的男女淫乱,此书不仅没有解我的“荷尔蒙之馋”,反而引发了我对人性和道德的思考。此后很多年,因为怕朋友误会我“品性不雅”,《丰乳肥臀》的封面一直藏在牛皮纸下未能“见光”,这本书也没有堂而皇之地摆进书架。如今,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这本书终于熬出头了。
  诺贝尔文学奖因奖金丰厚、影响广泛,被世界公认为最高文学奖项。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对于提振中国文坛的整体状态、提升中国文学的知名度、激发中国文人的创作热情、促进中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事业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国文坛期盼已久的事情,也是世界文人梦寐以求的奖项。今年诺奖花落中国,不仅让世界更好的认识了中国文学,也让中国文学成功的融入世界文坛。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在中国五千多年文明发展历程中,中国出现过诸子百家、诗书礼乐、宋风明韵等辉煌的文化历史,华夏文明曾经深刻的影响着世界。而到了近代,世界文化潮流的重心转向了发达国家,经济强盛的西方国家成为世界文化的引领者。
  近百年来,中国开始调头学习西方文化,崇拜西方文化,甚至沉湎于西方文化之中不能自拔,言必西方潮流,学必西方模式,被西方文化牵着鼻子走。这对于几千年文明历史从未间断过的、拥有无数经典名著的文化大国而言,不能不说是中国文人心头的一块隐痛。
  不少中国作家临摹西方文化,移植西方思想,迎合西方人的口味,最终搞出一种与中国文化不协调,与西方文化不搭调,不中不洋、不伦不类的文学作品,当然不会得到世界文坛的青睐。莫言此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大奖,恰是因为他几十年来一直坚持写自己熟悉的人物,坚持写自己熟悉的民族,凭借着鲜明的、丰富的,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文学作品,才在国际文学领域获得了奇迹般的突破。这说明,中国文学要想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就应该坚持中国元素和中国精神。
  多年来中国文人渴望“国际认证”,但是诺贝尔文学奖诞生至今,中国文人一直缺席这个世界级的文坛盛会,引得中国文人的自尊心屡屡受挫,莫言此番获奖,终于治好了中国文坛的“诺奖焦虑症”。从此往后,中国文人可以更加自信的进行文学创作,可以更加从容的走进世界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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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让高密王国成为中国文学的里程碑
在莫言多本书的责编、作家叶开所著的《莫言传》里,他在开篇这样写道:“新时期以来的中国文坛中,莫言是个异类,是揭竿而起的农民军领袖。这位山东大王浓眉大眼,手脚粗壮,喜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常常打家劫舍胡作非为,率性所致,天马行空。他既是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也是顽皮捣蛋的花果山里的猴子兵;他可能是曹操,也可能变成刘备。不管什么角色,他都一个人全包了。他有时是孙丙,有时是上官斗,有时是司马库,不是带着一群扮演妖魔鬼怪的乡亲们跟修建胶州铁路的德国鬼子浴血奋战,就是忽发奇想用电焊枪隔断日本鬼子的铁路桥……”

莫言,本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提起莫言,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电影《红高粱》里那些色彩鲜艳的画面和黄土地上张扬的生命力,那里就是莫言的故乡高密东北乡。高密不仅仅是莫言地理意义上的家乡,更是他几十年来在文学创作道路上一直苦心构筑的文学故乡。1986年莫言在《红高粱》中写道:”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这无疑是莫言对高密这片成长之地最极端热爱又极端仇恨的一种表达。几十年来,莫言的小说创作几乎从未离开高密,那是独属于他的文学王国。他在这片充满想象力的土地上展开叙事,并向历史纵深挖掘,向广袤的中国乡村延伸。

从叶开充满感情的描述,你可以看到莫言的汪洋恣肆和天马行空,但从莫言的作品及个人,他又有着明显的极端性和局限性。现实中的作家莫言依靠着自己的创作实绩,革命成功分田到户,成为丰衣足食的上流人物。在近期因为无限接近诺奖而被曝出的种种争议中,莫言对时事的漠然、对普世价值观的疏远,乃至时常采取跟公权力一致的立场,都成为人们指责诟病的把柄,莫言对此沉默以对——

这就是莫言,你可以因为他以本土作家的身份获得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属于中国人的诺贝尔文学奖而崇拜他,你同样可以因为他作品的扭曲变态及个人的价值取向鄙视他,莫言并不会因为获了诺奖就变成另一个莫言,中国文学的现状也不会因为一个诺奖的诞生就发生多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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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另类的宣泄,他是嗜血的魔王

在当今众多的作家当中,莫言的“声音”是非常独特的。他既不同于王朔的那种“胡同串子”式的京腔,又不同于苏童、叶兆言等人的那种清雅柔曼的江南话,也不像马原那样硬朗有力而雄辩的东北腔,更不像格非、孙甘露等人那样使用一套带欧化倾向的现代知识分子的语言,甚至与他的同乡张炜的语言也迥然不同,张炜的山东话带有几分官味儿:严肃有余、活泼不足、沉闷冗长,令人敬而远之。莫言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是一位农民在说话。莫言设置的“高密东北乡”,既有对乡音乡情的描写,也有对生活方式、生活状况的摹写,更有对人的“生存”本质的把握与透视;既有对饥饿岁月的彻骨之痛,也有对乡野天地的欣然之喜;既有杀人越货的强盗土匪,也有敢爱敢恨的我的“爷爷奶奶”;既有苦难辛酸,也有幸福与狂欢……这里没有完人,不论男女都是有缺点的,正因为有缺点,才显得可爱。这里的历史是被传奇化的历史,没有阶级观念,甚至没有明确的是非观念,而有着英雄崇拜和命运感,衡量历史和英雄的标尺的是那些有非凡的意志和非凡的体力的人,哪怕是技艺高超的盗贼,胆大包天的土匪,音貌绝伦的娟妓,都能得到人们“赞赏的语气”和“心驰神往的表情”。可以说,莫言提供了一种至少在国内称得上全新的语言方式和历史解读视角,正因为如此,对莫言的小说评价历来褒贬不一。

评论家认为莫言的作品反映着中国乡村人性的愚昧和丑恶,并进行了放大,这在中国当代作家中并不是什么新鲜命题,但莫言独特的视角和大胆疯狂的文字风格,无疑是他能够独树一帜的关键所在。莫言常以牛马骡子之类的家畜为主体,投过他们的眼睛,用暧昧的笔调来观察这个“变态”的世界。但这种写作风格个人化极强且较难为人们所接受,莫言的《檀香刑》《丰乳肥臀》等在出版初期莫不收到莫大的争议,有评论认为:

“莫言曾说文学是一种悲愤的抵抗,可是他的抵抗未免有些过火,抹煞了一切关怀和温情,中国传统文学里的含蓄美被他全盘破坏,一切情绪全用魔鬼般的疯狂来展现。莫言的作品大多充满了过于横暴的力量,他是个精力充沛的家伙,他的作品同样精力充沛并且过于充沛,大红大绿大仇大恨大喜大悲被浓墨重彩涂抹的淋漓尽致,泛滥的激情淹没了叙事,有足够热烈的爱和恨却严重缺乏悲悯与温情,这一点他还不如余华来得聪明。

莫言笔下的世界只能是妖魔化的农村,他写不出城市生活,他笔下的角色也很难出现可以被接受的知识分子,《红蝗》里那个“我”至少有大学以上学历,昆虫是他的专业,可是回到老家以后他居然买了一本关于蝗虫的科普读物,并且看得津津有味,行为与经历明显不符,也许是受了福克纳的影响,他笔下曾出现了无数疯子傻子,这个身为知识分子的“我”也有点神经病。

每次读完他的东西,我总感到他笔下的高密东北乡跟我所在的山东不在一个地球上,那简直是妖魔横行的地狱。我这里不好摘取作品原文,免得影响列位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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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半是鲁迅,一半是马尔克斯

关于中国乡村的记忆,在民国的文人那里是寂寞的。除了萧索和宁静外,几乎没有狂歌的篇什。自从鲁迅创作了鲁镇和未庄,乡土社会的色调才变得混杂起来。这新生的调子是森冷的,精神被黑暗压迫着,沉重得让人喘不过气来。鲁迅那代人飞扬的只是个体的自我意识,描述乡下的景观时,笔端却被寂寞缠绕起来,叙述者和对象世界有着一定的距离——直到莫言。

八十年代问世的《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给了我们一种喧闹的声音,乡间社会的内在轰鸣被焕发出来了。让我们看到这个社会内在的色彩、气味,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与此同时,拉美文艺的引进,让莫言看到了叙述的另外一种可能——主观叙述的视角。莫言借着马尔克斯的模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叙述原点。在一片混沌和荒原里开始了自己的旅程。教化、学问远远地去了;小说腔、散文腔远远地去了;上等人的铜臭气、庸俗气远远地去了。他凭着生命的嗅觉,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底色。那是很不易的跋涉,一切完全缘于自己的良知。在红高粱系列里,在随后完成的诸多乡村题材作品中,他走出了一条别人无法重复的道路。

随着《丰乳肥臀》、《檀香刑》、《生死疲劳》的问世,莫言从马尔克斯的视角出发,但却远远摆脱了马尔克斯的怪影,写作出了土生土长的汉文明里的魔幻,它是东方文学“怀乡”“怨乡”与西方“魔幻现实”共同作用的产物。这魔幻我们只有在文化大繁荣时期的汉墓造像里、在敦煌的天地鬼人图里略微可以考见。汉代人写物与写人,神异鬼怪,来往于天地之间。汉之后的小说,虽有志怪的遗音,大多是扭扭的舞步,很少看到乡俗里的潇洒了。而莫言的诞生,用东西方文学共同孕育之下诞生的新手法,衔接了一个消失的精魂,并且放大了力量。在莫言身上,我们看到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式的想象力,美国作家福克纳式的颠覆性,我们看到了《百年孤独》,想起了《喧哗与躁动》。大江健三郎等人乃至诺奖评委会对他的认同,其实是惊异于莫言作品中这种汪洋恣肆天马行空式的状态。这种状态,是莫言将马尔克斯小说手法结合中国现实的创造性发挥,而究其精神根源,又岂不是鲁迅遗魂的另一种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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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极端审丑,到化美为丑
莫言小说大面积存在的丑,由于观察视点不同可有多种杂芜形态。有具象写实的丑,有抽象象征的丑;有恐怖的丑,有滑稽的丑;有特写的丑,有散点的丑;有以丑为美的丑,有化美为丑的丑……但是,由于理性的消隐,不管是赋予美的事物以丑的意象,还是赋予丑的事物以美的意象,都使莫言小说缺乏审美意义的丑,而更多的是非审美意义的丑。所谓非审美意义的丑,是指以积极的恶的形式对生活美粗暴地予以否定,表现道义上的恶和违反生活常态的畸形。

曾有人专门研究过莫言小说里的丑,大致概括为以下几点:恐怖的丑;以丑为美;化美为丑;美化兽类;丑化人类……莫言写丑,你根本看不到作者理性批判的态度,看不到哪是调侃、哪是反讽,字里行间流动的却是一本正经津津乐道的欣赏、把玩和咀嚼。《欢乐》描写跳蚤在母亲的阴毛中爬、在生殖器和阴道里爬之后,又变态地设问和辨析,“你吃过男人的阴茎,但你喝过女人的月经吗?”月经“味道不坏,有点腥,有点甜,处女的干净,纯正;荡妇的肮脏、邪秽、掺杂着男人们的猪狗般的臭气。”这下流的把玩纯属阴晦押淫心理的写真。《红蝗》在“大便味道高雅”,“像薄荷油一样清凉的味道”的反复抒写和顺摸中,更是将“大便”写得一片绚烂辉煌,美丽庄严,神圣静穆,超凡脱俗,甚至“达到了宗教的、哲学的、佛的高度”…

在莫言的小说里,将丑演绎到最为登峰造极的是人行为的丑和行文语言的丑。行为的丑:人驴交配(红蝗)、人狗交靖(马驹横穿泽)、兄妹乱伦(模式与原型、马驹横穿沼泽)、女婿丈母娘乱淫(酩配国)、妹夫大姨子性狂欢(丰乳肥臀卫);丈夫以酒为妻,妻子饮“西门庆”酒以解性欲(酩配国);母亲八次生育九个孩子没一个是丈夫的(丰乳肥臀);儿子烧死母亲(模式与原型)、女儿打死父亲(屠户的女儿)、媳妇打死婆婆(丰乳肥臀)、军人扼死婴儿(金发婴儿)。语言的丑则“透着一股浊气”:女司机与丁钩陌路相逢便自称“盐碱地”和“肥田粉”的理俗挑弄,侏儒的终极人生理想便是“操遍酒国美女”(酩配国);男人和女人关于“窟窿”和“金枪鱼”的性对话(鱼市)等等不一而足……莫言用一部部作品,实现了自己在《红蝗》中借女戏剧家之后表达的艺术誓词:“总有一天,我要编导一部真正的戏剧,在这部剧里,梦幻与现实、科学与童话、上帝与魔鬼、爱情与卖淫、高贵与卑贱、美女与大便、过去与现在、金奖牌与避孕套……互相掺和、紧密团结、环环相连,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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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获奖为中国文坛带来什么?
也许是在莫言拿到诺奖之后,关于他的溢美之词太多了;又也许我们本就只想呈现一个本真的莫言——看了上述文字,那些已读过莫言文字的你,是否对莫言的理解能稍深入?那些未读过莫言文字的你,是否收回了一些因为诺奖而过于洋溢的崇拜?

中国作家向来缺乏悲悯情怀,莫言也不例外。在莫言的文学表达中,他也许有过这种情怀,但在他横暴疯狂的文字面前,读者对这种情怀的感知几近于零。如今其功成名就几近巅峰,再想寻觅这种情怀,期待其成为“中国的托尔斯泰”,恐怕难矣。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不仅是作品价值的获胜,也并非证明写作方法的技高一筹,而是不同思想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的结果。这是莫言的成功之道,也是诺贝尔文学奖赋予中国作家所带来的启迪,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莫言的获奖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作家,是记录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时代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作家就是历史。一个固守在自有的认识圈子里,把历史和生活简单化意象化、缺乏悲悯情怀的作家绝不是好作家。幸运的是莫言不是这样的作家,尽管他可能有些极端化;不幸的是国内大多数作家,正是在简单化和意象化的写作中或自我陶醉或谋求功名——中国作家什么时候能够学会如托尔斯泰般拥有“悲悯的情怀,人类的良心”,中国文学什么时候才能够真正的走向世界。

我们的社会如今有种种的矛盾、创伤,正是因为我们对过往历史和底层社会复杂性的认知出现了偏差,正是因为我们的主流文学所宣扬的价值观缺乏悲悯的情怀,而我们又总是想用隐瞒、扭曲甚至强制篡改的方式来解决这种复杂性和偏差。莫言尽管不完美,但他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一个新的是非标准,可用来检视每个人,每段历史,拿不拿诺奖,这都是莫言的最大价值所在——只是你若只是跟着喧闹,而不去读他,又怎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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