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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腐败---巴中法官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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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5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司法腐败---巴中法官扈磊
放高利贷伪造证据恶意起诉侵吞下岗工人
唯一住房

巴中法官扈磊放高利贷给巴州区柳津桥西津苑开发商任义成5万元,开发商还本后无力还其4.72万高息, 法官扈磊便与开发商串通, 恶意签订虚假西津苑A幢一单元801号购房合同。以法官扈磊身份特权,滥用诉权,伪造证据,左右审判,妄图侵吞我合法购买居住十三单元802房。
我下岗多年,08年承包修建西津苑A幢8楼加层工程时,因无住房,修建之前便与开发商签订西津苑A幢十三单元802号购房合同,并支付购房款,主体建成我便安门上锁、装修、居住至今。
虽然我证据充分真实,而无奈的是, 原告法官扈磊为刀殂,我为鱼肉,等待我的必是黑白颠倒的冤假错判决,我们全家如同末日来临,走投无路!

下岗求助人:   张勇军     1898167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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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法官扈磊与开发商购房合同造假。其合同存在以下明显错误:
1、其编造西津苑A幢一单元801号购房合同,而我的住房为A幢十三单元。
2、其合同单价却仅为每平米520元, 连08年当时修建成本价都不够,当时A幢加层其他几套房屋售价每平米为1200元,原告合同明显造假。
3、伪造合同签订时间2008年1月,该房当时还未开始动工修建。
4、伪造土地证号及预售房屋许可证号(一审中原告及开发商泰瑞公司均不得不承认未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该合同条款中证号属扈磊与开发商共同伪造)。
二、原告法官扈磊夫妻对诉争房屋不享物权,不具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西津苑A幢房屋至今均未办理预售许可证,即便扈磊法官与开发商伪造了购房合同,原告也不拥有物权,不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应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各级法院本应不予立案,驳回请求,而不知何故却不驳回,难道法律条款只是压迫基层弱势群体,是扈磊等强权用来侵吞瓜分弱者仅有的住房,为其放高息的不当得利继续积累其巨额财富的吗?为此却要逼得我们一家走投无路、无家可归!良心何在?天理何在?
三、扈磊身为法官,践踏法律,妨碍司法公正,若不严惩,我市司法腐败必将盛行,民怨必将沸腾!身为法官以身拭法,妄图以此漏洞百出的虚假合同及其他伪造证据诉侵我十三单元802居所,利用其巴中市法官人脉(法官扈磊之弟扈拯为巴州区法院立案庭长,扈磊曾在巴中中级法院工作数年),妄图通过伪造证据、恶意起诉,左右审判,妨碍司法公正,侵占我合法唯一居所。这样的人长期潜伏在法官队伍中,司法何以得到公正?社会正义怎么维护?法律尊严如何捍卫?
四、扈磊法官明目张胆放高利贷,并蛇心不足,妄图侵吞的我无关第三人的合法房屋。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严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参与以盈利为目的获取高额利息的民间借贷活动。一经发现,先行停职,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重犯者,从重处罚,是党员的一律开除党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在巴中到底有没有王法公理。
此案,原告扈磊若不是法官,一是此案无法被违规立案,二是原告对房屋无物权,法院必会驳回其无理诉求,三是其合同证据漏洞百出、明显伪造必被否认。然而,一切皆因原告扈磊是法官身份而惊天逆转
如果弱势百姓对社会最后仅存的一点法律公正希翼被巴中司法如此腐败的现实打碎了,我们草根真的不知该怎样在这样的社会里继续生存下去。
恳请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法院中有正义的领导能给予关注,制止扈磊法官违法行径,保护弱者合法权益不被法官任意瓜分侵吞,维护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下岗求助人:   张勇军     1898167316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法官扈磊与开发商购房合同造假。其合同存在以下明显错误:
1、其编造西津苑A幢一单元801号购房合同,而我的住房为A幢十三单元。
2、其合同单价却仅为每平米520元, 连08年当时修建成本价都不够,当时A幢加层其他几套房屋售价每平米为1200元,原告合同明显造假。
3、伪造合同签订时间2008年1月,该房当时还未开始动工修建。
4、伪造土地证号及预售房屋许可证号(一审中原告及开发商泰瑞公司均不得不承认未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该合同条款中证号属扈磊与开发商共同伪造)。
二、原告法官扈磊夫妻对诉争房屋不享物权,不具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西津苑A幢房屋至今均未办理预售许可证,即便扈磊法官与开发商伪造了购房合同,原告也不拥有物权,不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应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各级法院本应不予立案,驳回请求,而不知何故却不驳回,难道法律条款只是压迫基层弱势群体,是扈磊等强权用来侵吞瓜分弱者仅有的住房,为其放高息的不当得利继续积累其巨额财富的吗?为此却要逼得我们一家走投无路、无家可归!良心何在?天理何在?
三、扈磊身为法官,践踏法律,妨碍司法公正,若不严惩,我市司法腐败必将盛行,民怨必将沸腾!身为法官以身拭法,妄图以此漏洞百出的虚假合同及其他伪造证据诉侵我十三单元802居所,利用其巴中市法官人脉(法官扈磊之弟扈拯为巴州区法院立案庭长,扈磊曾在巴中中级法院工作数年),妄图通过伪造证据、恶意起诉,左右审判,妨碍司法公正,侵占我合法唯一居所。这样的人长期潜伏在法官队伍中,司法何以得到公正?社会正义怎么维护?法律尊严如何捍卫?
四、扈磊法官明目张胆放高利贷,并蛇心不足,妄图侵吞的我无关第三人的合法房屋。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严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参与以盈利为目的获取高额利息的民间借贷活动。一经发现,先行停职,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重犯者,从重处罚,是党员的一律开除党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在巴中到底有没有王法公理。
此案,原告扈磊若不是法官,一是无法被违规立案,二是原告对房屋无物权,必会驳回其诉求,三是其合同证据漏洞百出、明显伪造必被否认。然而,一切皆因原告扈磊是法官身份而惊天逆转
如果弱势百姓对社会最后仅存的一点法律公正希翼被巴中司法如此腐败的现实打碎了,我们草根真的不知该怎样在这样的社会里继续生存下去。
恳请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法院中有正义的领导能给予关注,制止扈磊法官违法行径,保护弱者合法权益不被法官任意瓜分侵吞,维护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下岗求助人:   张勇军     18981673162           

发表于 2012-10-15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皆因原告扈磊是法官身份而惊天逆转——司法腐败若这样发展下去,必将导致民不聊生,社会动荡,甚至国破家亡,这是我们都不愿见到的,希望管理当局引起足够重视。
发表于 2012-10-15 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扈磊身为法官,践踏法律,妨碍司法公正,若不严惩,我市司法腐败必将盛行,民怨必将沸腾!


太胆大妄为,目无法纪了

发表于 2012-10-15 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真的哦?这也太太太……!:Q
发表于 2012-10-15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0-15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大荔县一警察伙同绑架一老板,勒索162万后撕票。5号遇害人已经入土。

发表于 2012-10-15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震精啦!陕西大荔县一警察参与绑架,勒索162万后撕票!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033068

发表于 2012-10-15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真如楼猪所言,是该整治了。现在我们的血汗税钱,养活了一群大小腐败人员。

发表于 2012-10-15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1、向上级人大、纪委以书面形式反映;2、向当事人所在单位纪委反映;3、向当地主要领导人信箱反映;4、多在相关媒体上暴光进程。以上措施不一定有用,但我们草根也只能这样了。最管用的是自己用个针孔摄像机跟踪那厮一段时间,随便拈些错错,让那厮很多不保,他也会急,反正草根有的是时间。

发表于 2012-10-15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扎起!!!义务顶贴!!!!
发表于 2012-10-15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12-10-15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扈磊是巴州区官商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发表于 2012-10-15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纪委反映,查有几套房
发表于 2012-10-15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州区官商法院那些杂种豺狼野兽不如,十恶不赦罪恶滔天的一帮强盗土匪!!!!

发表于 2012-10-15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真相

发表于 2012-10-15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的两手.gif

发表于 2012-10-15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腐败,中国的最后一道防线被突破,叫人民如何生活学习,工作?我们的制度是世界上最好的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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