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颐和京都”2期,该开发商在颐和京都2期销售过半后,突然申请变更规划,新规划致使1单元72户、2单元24户原正对中庭的住宅,变成正对29米元、30层高大厦的山墙!《城乡规划法》第50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购房合同第7条都明文规定这种情况应给予补偿。开发商为了逃避责任,利用与规划无关的交房问题来要挟业主签字放弃赔偿,否则不予交房,这种流氓无赖手段,为近年楼市所罕见!
自2012年9月27日交房日以来,我们多次与开发商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交涉,该公司均态度蛮横,让我们随便去告,输了也没钱赔、谁告就不给谁办产权,且在交房现场公开以人身安全相威胁。该公司开发的“泰和家园”以及“颐和京都1期”就有业主因为起诉开发商,至今未办理产权证!此问题已向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的投诉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 何立祥 (收)办公电话:028-86279772”快递了投诉函,但至今未见政府动作,时至今日(2012年10月15日)开发商仍拒绝交房。目前业主QQ群众已有业主在商议制作横幅、申请游一行、到政府上一访。在此恳请政府为我们作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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