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聊天遇色狼 少女不堪受辱致残 巴城某中学一名16岁的高一女学生在网上聊天时,不幸落入狼窝。为免遭蹂躏,女学生用计支走三名色狼后,打开窗户,一边纵身从二楼跳下,一边大呼救命。最终,女学生以六级伤残的代价保住了自己的清白。 2006年12月25日,巴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令人深思的强奸案,涉案的两名男子一审被判重刑。 上网受骗,少女落入狼窝 今年16岁的莎莎是来自巴州区某中学高一的农村女学生。平时,莎莎喜欢和同学到网吧上网。上网不久,莎莎就结识了不少网友。回忆那不堪回首的一幕,莎莎至今惊悸不已:2006年8月2日下午17时许,我和同学在南坝“都市先锋网吧”上网时,发现网名叫‘你老公’的网友也在上网。‘你老公’自称叫杨敏,今年17岁,他说他在文星街的“骇客网吧”上网。我们通过视屏聊了一会儿后,他叫我到他那儿去上网…… “没多久,他就过来找我来了。我一个人和他到了文星街的“骇客网吧”,”莎莎回忆说,自称杨敏的男子特地向她介绍了在“骇客网吧”一同上网的另两个耍得好的娃儿,一个叫庞军、一个叫卫娃子。 莎莎说,他们在网吧呆了一会儿后,杨敏、庞军、卫娃子就叫她到他们住的地方耍。不知是计的莎莎就这样被骗到了巴城中城北街北门公寓南面联建楼201号房。 为保清白,她从二楼跳下 “进屋后,我坐在椅子上耍到晚上8点多的时候,我说我要走了。杨敏说,那可不得行哟,庞军不得要你走。”莎莎说,“杨敏把我喊到他的卧室,说如果脱掉衣服耍一下,他就让我走,不然就把我卖了和别的男人睡觉。我当时非常害怕,他乘机叫我把衣服、裤子脱了……后来,因我的强烈反抗,杨敏始终没把他的生殖器插进阴道里……” 莎莎称,到晚上10点多,她刚一出卧室,卫娃子就过来把她的头发抓住往卧室里扯,叫她脱衣服和他睡觉,她没有同意。接着, 庞军进屋抓住她的头发往墙上碰,卫娃子又拿了把匕首进来威胁她,叫她听他们的话,脱掉衣服。“两人上来脱我的衣服时,我骗他说,太紧张了,给我一分钟的时间,让我冷静一下。他们同意后走出房间,我就迅速地把房间的窗户打开跳了下去,最后我就喊救命。”莎莎说。 犯强奸罪,两色狼被判刑 巴州区公安分局江南刑警大队的办案警官介绍,周围群众听到莎莎的呼救声后,立即向110报案,并将满身是血的莎莎送到市人民医院抢救。莎莎在市人民医院住院38天后,花费医药费32222.80元。经法医诊断,莎莎的下颚穿通伤、左股骨颈骨折、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其损伤程度为重伤、六级伤残。 2006年8月4日、9月3日,窜逃在外的杨敏、庞军被警方抓获。另一犯罪嫌疑人卫娃子逃脱。巴州区法院审理查明:杨敏作案时仅17岁,而庞军作案时仅16岁,2005年因盗窃罪被巴州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案发当天下午,杨敏、庞军、卫娃子在网吧上网时,碰巧杨敏的网友莎莎也在上网。见视屏上的莎莎秀色可餐,卫娃子便叫杨敏到网吧将莎莎骗过来奸了…… 法院同时查明:庞军于2004年11月3日晚八时许,在江北广场一公话超市处,强行将巴中某学校女学生江某某带到草坝街“华宇录相厅”一包房内,采用威胁手段将鲜某某强奸。同月11日,庞军主动到巴州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杨敏、庞军等人以奸淫为目的,采取暴力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结伙轮奸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且杨敏、王毅在轮奸莎莎的过程中,致其反抗跳楼致重伤成残,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徒刑。在轮奸莎莎的共同犯罪中,杨敏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庞军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杨敏、庞军犯罪时均不满十八周岁,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庞军强奸鲜某某后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06年12月25日,巴州区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杨敏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判处庞军有期徒刑十三年,受害人莎莎的医疗费、输血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共计44962.80元,由杨敏、庞军共同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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