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退休人 于 2012-10-19 07:54 编辑
蓬安为力保国地霸王的袓坟不迁而不惜岀动各警种数百人镇压手端饭碗护地要饭吃的农民! 南大梁高速蓬安河舒段昨日8点多发生一起各警种数百人镇压200多手端饭碗护地要饭吃的农民事件。 副县长兼公安局长刘天灵,现场直接指挥抓人活动。现场抓了五人分别都是四川省蓬安县河舒镇花园村二社的祝永华,男,在家睡觉被硬从床上抓走; 兰坤,男,在施工现场问老百姓犯了啥错?被抓走; 向群英,女,说老百姓要吃饭,被抓走; 王秀明背着婴儿在现场拍照,被发现时即被抢相机,其夫刘建民见到时即前去护妻儿和相机被抓走; 郑全芳,女,因护吃水井和说老百姓要吃饭被抓走。 以上五人上午被关押在河舒派出所,下午至晚上一直去向下落不明。起因: 一是南大梁高速路征地从未开过会,直至全体社员阻拦了工程后才开会,县镇村和所谓的社员代表与群众意见一致相反; 二是代表严重超龄,不能代表社情民意; 三是县国土局评估股股长龙建春,为了保留祖坟而强行将南大梁高速公路进出口绕道通行,不但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近百万元,而且还要多占很多土地; 四是强烈反对不按图施工丶以借南大梁高速公路之名丶为了强征该社绝大多数土地丶虚报人口数量丶千方百计强迫该社全部农转非; 五是两年未赔产,强行毁了已经即将成熟的庄稼。 理由是,地价太低,失地社保领取标准也太低,别处办了失地社保的,年满六十岁的退休费直到最近才涨至每月五百余元,根本无法维持生计,且45岁以下的社保不能一次买完,而缴付标准又在逐年递增,以及有很多人根本无法从事农业以外的再就业,男60岁女55岁以前又不能领取社保养老金。 要求是: 一南大梁高速路只能必须按图施工,不能借南大梁高速公路之名,随意以巧立名目的方式,达到以权谋私,滥占土地为实的目的; 二保留农村户籍,大家仍以务农耕种维持生计。 以下是群众按手印联名检举文图 检举书 检举人:四川省蓬安县河舒镇花园村二社全体群众 被检举人:赵双全,男,中共党员,四川省蓬安县河舒镇常务副镇长,主管南大梁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等工作。 龙建春,男,中共党员,生于四川省蓬安县河舒镇花园村二社,职务,蓬安县国土局评估股股长。主管南大梁高速公路河舒片区征地,拆迁等工作。 唐先清,男,生于四川省蓬安县河舒镇花园村二社,职务,村文书,1997年被县检察院反贪局立案被捕过,退贪款10000.00元拆职过。主管二社征地拆迁等工作。 案由:借南大梁高速公路征地为名,个人侵占集体土地一案和原强占集体土地贩卖案。 一、借南大梁高速公路为名,伙同侵占集体土地。 1、三位被检举人,以修高速公路为借口,强行将15村二社集体地、多占10亩进行地产开发。 2、被检举人:龙建春留自己的祖坟,拆掉房屋,文书唐先清为拆掉自己的房屋,串通亲友龙正华(多次作案犯罪)骗取国家财产,阻挡南大梁高速公路施工,强行将南大梁高速公路进出口绕道通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二、原侵占集体土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1、送房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原河舒镇国土所长,周德勇(现因依法被捕)非法强占15村2社集体工地修建住房,送被检举人龙建春两个门面,一套住房和转卖唐林。 2、侵占集体土地进行地产开发。 被检举人:龙建春,唐先清强行将集体土地累子堡,三峡移民对面,天然食品开发公司租用土地,现有原件租用合同,非法买卖、转让、地产开发等。 3、周河大道两边土地、无证经营 被检举人龙建春、唐先清将周河大道两边近100亩土地伙同原国土所长周德勇无证经营开发房地产和土地转手买卖,从中谋利。 三、群众检举无人过问 15村二社全体群众,多次上访镇、县各级领导,被河舒镇常务副镇长被检举人赵双全一拖再拖,在事实和真理面前,我们请求省、市、县、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市高建办领导)伸张正义、严查、严惩、严办,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回答。 四川省蓬安县河舒镇花园村二社,全体群众联名。 另需特别说明的是:我们在蓬安任何一家网吧的任何一台电脑上查看偷拍视频和打此内容都要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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