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看了你在麻辣社区南江论坛发布《 南江县地税局希望能就南江煤电公司扣除股东及员工的个税和意外所得税做出一个解释》一贴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根据此规定,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法定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征方式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计征方式。 二、关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据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我局于次年3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已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全部开据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同时已送达了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分人通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软件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才能分人开据《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如果是采取汇总方式申报,就不能进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软件,就无法分人开据《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据查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职工人员众多,分人申报工作量大,加之该公司使用的财务软件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软件不匹配,去年两种申报方式都在采用,可能存在实际已扣税额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中数据有差异。我局第一税务所已要求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克服困难,想办法,分人通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软件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你单位职工对扣缴税款额度的标准有质疑的,我局欢迎你们将具体情况反映给我局,我局一定查处,一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关于不在职股东每月或者说每季度的收益以及菜篮子补贴扣税问题。到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了解,虽是股东,由于不在岗位,未上班,公司也就未给这部份股东发工资,对不在职股东每月或者说每季度的收益以及发放菜篮子补贴,财务上是在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中作为分红进行账务处理的,按规定应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四、关于对退休职工股东将股份赠与子女一事需要缴纳哪些税种问题。为方便南江煤限电有责任公司办理赠与股份纳税人的相关涉税事宜,我局高度重视,派出了第一税务所所长、副所长等一行四人,于2012年9月28日专程到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解释税收政策、审核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当天受理了36户。根据赠与人与受赠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应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五、关于棚户区改造相关事宜。经向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了解,棚户区改造相关项目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中西部地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9]392号)、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广旺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10]45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实施的,国家补助的棚户区配套资金必须全部用于申报的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用。你说如果由于家庭困难不购买,单位打算将国家补助给你们个人部分退给个人的话还需要缴纳那种税款?按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各位网友,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南江地税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积极听取大家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税收法规的宣传,依法征税,做好服务,也希望大家积极检举各种税收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证属实的,我们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川省南江县地方税务局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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