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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 居民办身份证可能被采集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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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上午,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器选型推荐项目的公告”,向社会公开招标,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工作开始启动了。

  明年1月1日起,规定的有关一代身份证将停止使用,居民申领、换领、补领二代身份证时可能被采集指纹。采集工作将逐步推进,部分条件合适地区将率先推行。采集指纹不另加费用。

  去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明确了第一代身份证停止使用的时间,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表示,在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国家机关以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可以通过机读快速、准确地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有助于防范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更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并在金融机构清理问题账户、落实存款实名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自即日起,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器选型推荐项目已开始启动。公安部表示,为规范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器供应市场,确保质量,现邀请国内企业自愿参加“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器选型推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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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6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亿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是和执政党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网络式的各级组织的工作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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