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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猿泰山”冲出柬埔寨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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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5:24 | |阅读模式

2007-01-23

    据英国媒体19日报道,柬埔寨警方近日在柬埔寨东北部丛林中找到一名女“人猿泰山”。这个肮脏不堪、赤身裸体的女子在偷吃伐木工人的大米时被捉住,人们都叫她“狼孩”。而一名当地男子见到她后竟然立即认出“狼孩”正是他19年前丢的女儿罗占芬。

    19年前,一个8岁女孩放牛时失踪了……
    19年后,一个肮脏不堪、赤身裸体的女“狼人”被抓获:
    ●她不会说话,只会发出咕哝声和尖叫声
    ●她赤身裸体,像猴子一样弯腰走路,眼睛红得像老虎
    ●她拒绝穿衣服,也不愿洗漱,还想尽办法试图逃回丛林
    ●她被发现时头发并不长,可能有人替她剪头发
    ●她被发现时,人们还看见一个男性“野人”逃入丛林


“丛林女”罗占芬能否重返人类社会?


乡村警察赶来认亲
   
  据报道,这名女子被发现时头发粘结在一起;不会说话,只会发出咕哝声和尖叫声;脸上挂着被捕获后的惊恐表情,怕人。而自称为“丛林女”父亲的人名叫萨卢,是一名乡村警察。“因为她的容貌显示,她就是我的一个女儿。”萨卢说。
   
  萨卢及其家人称,“丛林女”就是他们19年前走失的女儿罗占芬。1988年,8岁的她在放牛时失踪。如果这一说法属实,“丛林女”罗占芬现在已有27岁。柬埔寨警方说,他们13日抓获了这名“丛林女”。被抓前,她一丝不挂,偷吃了一个农民放在农场附近的午餐。
   
  萨卢描绘同“女儿”重逢的场面时说,她“赤身裸体,像猴子一样弯腰走路”,“瘦得皮包骨”,眼睛红得像老虎,让人望而生畏。萨卢看到“丛林女”右臂上有一处刀伤,和他失踪女儿罗占芬的特征一模一样,于是确认她是自己的女儿罗占芬。萨卢还说,“女儿”手腕上的伤疤显示,她可能被囚禁过。萨卢说,罗占芬1988年失踪时并非一个人,她的一个妹妹罗占本(音译)随她一起消失在丛林里。

喜欢看卡拉OK录像
   
  回到文明社会之后,罗占芬拒绝穿衣服,也不会用筷子吃东西。她也不愿洗漱,还想尽办法,试图逃回丛林。萨卢说,他的“女儿”经常说话,但周围人都听不懂。当周围有很多人时,她就露出受到巨大惊吓的表情,但只要“父亲”在身边,她就能保持镇定。
   
  萨卢的家人说,“丛林女”主要用肢体语言表达基本需要,如饿了就拍肚子。她特别喜欢看卡拉OK录像。萨卢说,“女儿”有一天突然脱下衣服,摆出了“回归自然”的架势,这让他的家人发誓要把她看住。
    
  一些村民认为,罗占芬可能受过创伤,因为她有“悲伤的双眼”。她害怕见人,不吃米饭或粥,只吃肉和水果。
    
  “她如此惧怕陌生事物。当她的父亲烧水时,她伸手去摸,惊讶地发现水是热的,随即跑回了自己的屋子,”一名村民说。


家人在喂罗占芬(右)食物


一个男“野人”跑掉了

  目前,“丛林女”失踪经历仍是谜。一些村民质疑“丛林女”独自在丛林生活近20年的可能性。他们说,她被发现时头发并不长,“除非有人替她剪头发,否则不可能那么短”,而且当地丛林中夜间很冷,赤身裸体的“丛林女”恐怕难以存活。而且目击者在发现“丛林女”时,还看见一个男性“野人”,但后者逃入了丛林。
   
  知情村民描述说,当时那名充满野性的裸体“丛林男”在与村民遭遇后怒视四周,他随身携带着一把剑,这让村民感到害怕。“他有一把长剑。村民们当时不能逮住他。他有文身,眼睛瞪得非常大,因此村民们十分害怕,”自称是“丛林女”妹妹的罗占提(音译)告诉媒体。
    
  有媒体评论说,“丛林男”可能曾绑架“丛林女”并限制其人身自由。

家人想送她去读书

  曾拒绝做亲子鉴定的萨卢21日说,他愿意通过脱氧核糖核酸(DNA)测试来确定女儿的身份,但他同时表示,这么做的重点是检查“女儿”的健康状况。罗占芬的“家人”希望她能再次学会说话,能得到心理帮助并且在“迟到”近20年后重返校园。

    其实,隐居丛林在柬埔寨并不鲜见,在几年内战里,有很多高棉人躲进了丛林。2004年,一部分逃进丛林的前难民在20多年后才走出丛林。他们穿着树皮和树叶,并不知道战争已经结束。他们在丛林隐居期间生下了很多孩子,这些孩子一直到长大成人,也没见过外人和外面的世界。(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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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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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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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 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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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8 1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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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7 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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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00:17 |
悲哀!!

发表于 2007-3-25 0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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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7 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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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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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2 2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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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5 11:17 |
同时也说明一点:野生动物还是懂得爱得哈!不要滥杀无辜了!

发表于 2007-12-27 17:47 |
[em02]

发表于 2007-12-28 15:58 |

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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