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手机发短信成了时髦而先进的一种沟通办法,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时候,也体现了更多的副作用.手机短信既可以发慰问信息带给人们温暖,也可以发诈骗信息,带给人们上当受骗的恶劣心情.。 今早朋友起床就收到两条信息,一条是说“你在某商场利用信用卡消费了某千块钱需要划帐,请你打电话到某某上确认”;一条是"爸爸,我的钱包丢了,没钱回来了,现在我借朋友手机给你发短信,请你给我打200块到某帐号上来....."。朋友的孩子正好在家,没有出门,另外朋友也从来不用信用卡购物,所以这两条信息朋友都没有理睬。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这么幸运,有的朋友接到类似孩子丢钱或者”你已经得了大奖“的电话短信,就会打电话去询问,这样就上当了。还有使用了信用卡消费的朋友,就真的按照短信的要求打电话询问,有一个很熟悉的朋友,平时清醒的很,却因为这样的短信,接连在后面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且都在电话指导下发生的,最后竟然被诈骗了10万元之多。 由此笔者想到一个问题:现在很多公务活动,也有人采用短信的形式发通知,但有的领导不看,坚持用正常文字通知或者电话直接通话才算数,这样的坚持,有的时候会被人看成老土。其实被人看成什么都不重要,关键是发来的短信,收者到底是相信呢,还是不信?比如某领导发个短信,说重要客人“明天到达,需要接机”,当晚别人并没收到信息,该信息在次日早晨才收到,接收人就顺次认定是“明天”,结果却是“今天”!下级当天没有接机,事情当然就没办好。 手机短信是非常不确定的信息渠道,容易被人利用,当出现短信诈骗的假政务信息、或者延误时间和没收到短信而耽误了工作,该是谁的责任?这样的手机短信算不算正式传递手段,这个问题就是:用手机发短信算不算一种正式通知?这个问题,并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有明确规定,该是一个认识上的空白。 笔者认为既然政务公务活动很正规,需要规范化操作,为了避免手机短信发生的恶意假信息制造混乱,在使用什么样的通讯工具做为公务政务信息传递,还是该明确有所规定才好,至少目前手机短信还不能作为认定是正式通知到位的信息传递渠道。文/凤凰淑女 ffyy5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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