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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林梢

[群众呼声] 关于“上城丽景H栋的电梯要出人命啊”一帖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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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4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的, 明明我就上城丽景的业主。我是F栋的业主、物业公司服务还是不错的。
上次E2业主家中发生火灾,还不是他们物业公司发现的及时,
一个小区有他们物业公司挺好的,反正 我觉得上城丽景物业公司挺好的。
嘿嘿。....
我看好你们哟。 :lol

发表于 2012-11-14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上城丽景的业主。我是F栋的 、物管公司服务还是不错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4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4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的合理化建议我们会一一采纳,关于电梯串联的事,昨天下午就在着手解决;关于质量报告书的事,我们会把年检质量书等复印后在小区张贴。
    物业服务在我国起步较晚,才10多年的历史,物业服务是一个逐步规范的市场,需要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三方充分协调和理解。就像前面“云开雾散”朋友说的一样,物业和业主的目的一样,就是要把小区建设得温馨舒适,让物业保值增值,业主与物业本是一家人,但是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在全国存在,因为服务没有百分百满意,还有一个众口难调。其实有了好的建议与想法可以通过合理的渠道提出来,我们欢迎并渴求,或直接来服务中心,或拨打当初业主接房时我们所发《业主手册》后的便民电话中的物业客服中心电话。
    祝工作顺利!

发表于 2012-11-14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就是, 楼上说的好
发表于 2012-11-14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A_year_one 发表于 2012-11-14 1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就上城丽景的业主。我是F栋的 、物管公司服务还是不错的,

我是D1的,一直以来群里邻居经常提起物业的不作为,当然物业也不可能什么都不干,要不要他何用?关于电梯绝对忽悠,他们连基本原理也不懂,其回复没有说服力的,希望找专业人士维修。技术监督局、安监局也应对电梯进行检验是否安全,电梯维修工、电工是否持证上岗?物管你们知道相关规定吗?还是省钱供自己消费…?另希望你不是物管的托来讲好话的哈…,一句话:身正不怕影子斜

发表于 2012-11-14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我朋友来我们小区都说 这个上城丽景好美比其他小区还还好00.0000。
可能是你们住习惯了,希望大家爱我们这个小区哈。

发表于 2012-11-14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聪明的物业,不是在这儿与业主斗嘴,而失去纠正、改进,用事实让业主满意、放心、认同。
发表于 2012-11-14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A_year_one 发表于 2012-11-14 11: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每次我朋友来我们小区都说 这个上城丽景好美比其他小区还还好00.0000。
可能是你们住习惯了,希望大家爱我 ...

你F栋几楼几号?明显是托…!不要太马屁了卅?公正客观一点
发表于 2012-11-14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棒斋 发表于 2012-11-14 11: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聪明的物业,不是在这儿与业主斗嘴,而失去纠正、改进,用事实让业主满意、放心、认同。

对头!作为服务业他们的态度已说明一切!!!
发表于 2012-11-14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会一直关注此事,不行会直接联系技监局!望物管三思!技术监督局、安监局相关规定、法规本人了解也是有他们发的资格证。望物管三思!
发表于 2012-11-14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迩独战天下⌒ 发表于 2012-11-14 11: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会一直关注此事,不行会直接联系技监局!望物管三思!技术监督局、安监局相关规定、法规本人了解也是有他 ...

同时本人也是业主
发表于 2012-11-14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文章来源:局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1-3-7 14: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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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我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二、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针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的任何一个环节, 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行为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反映的过程。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具体受理范围为: (一)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活动。 (二) 对上述设备和活动的一系列安全监察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上述范围的举报投诉 , 对外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受理机构电话(举报投诉中心电话:12365、特监股电话:15928380988)。涉及到检验检测的, 移交给市局特监科办理。

五、每一宗举报投诉均需详细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记录、反映受理、处理的经过及处理结果。

六、局12365举报投诉中心受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由受理人填好“举报投诉登记表”后当日内移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处理。其他股室接到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举报投诉后,告诉举报投诉人到特监股举报投诉。

七、企业和群众对上述范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进行举报投诉,可通过直接上门、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八、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投诉,受理人员应耐心向举报投诉人说明,告诉其到其他相关部门举报投诉。对无中生有或恶意的举报投诉,受理人员应理直气壮地向举报投诉人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如仍继续纠缠的,认真记录后移送相应部门处理。

九、每宗举报投诉应在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明确处理方式、负责处理的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处理完毕并告知举报投诉人, 如涉及到检验检测或需立案查处的,依照有关程序规定顺延处理时间。

十、对举报案件经查属实的,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

十一、举报投诉的受理人、处理人应对举报投诉人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举报投诉人及举报投诉的相关情况泄露给举报投诉对象及其他相关人。

十二、举报投诉的处理应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实因客观条件和客观原因未能处理或未能及时处理的,应通过适当方式向举报投诉人予以解释和说明。

十三、举报投诉的受理人、处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热情接待举报投诉人,公平、公正、依法、实事求是地处理举报投诉。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每年应利用“3·15”、“安全生产宣传月”、“质量月”活动等有利时机,向企业和群众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接受举报投诉的途径和受理范围。

十五、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消极对待举报投诉并因此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本制度自2011年3月1日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发表于 2012-11-14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忽悠人,H幢顶楼的电梯机房都没锁还说什么安全,我看都开起几个月了,要是一只鸟,或者一阵风吹去一段金属丝引起短路,造成安全事故是不是也不是你们的事。物业公司你收那么贵 的物业费,该 做的还是要做才行!
发表于 2012-11-14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技监局回复:今天上午已经来H栋了解了,正在处理中…:)

发表于 2012-11-15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就没有找到主管部门反应?

发表于 2012-11-15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A_year_one 发表于 2012-11-14 1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就上城丽景的业主。我是F栋的 、物管公司服务还是不错的,

    你就是物业的托,每次叫物业维修什么,都不及时,特别是堵漏,一天推一天,楼梯走廊卫生几天才拖一次,电梯卫生几天才搞一次,他们自己还说电梯卫生差,一个电梯修了无数回,还老是坠落,就没那本事修好。收物业费倒是跑的快啊,每天早上孩子上学,物业搞卫生霸占电梯,急的人家孩子上学怕迟到,你还说物业服务好,试问好在哪里?假如你或者你的亲人在电梯里时发生坠落,你还会说物业服务好吗?

发表于 2012-11-15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迩独战天下⌒ 发表于 2012-11-14 12: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技监局回复:今天上午已经来H栋了解了,正在处理中…

    关于上城丽景的事,特别是电梯的事,我会一直关注的,强力谴责物业公司对事故隐患轻描淡写,甚至是敷衍业主,一旦事情扩大,物业等部门是没有好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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