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28日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沪渝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
税 税 税 各种苛捐杂税都来了。我们家两个人住120个平方都要征税么?我们只有一套房,这样也要交税么?就算以后生个娃娃,都要交税!!出台这样的政策是要我们蜗居吗?还是要我们四五个人挤到一起?
俺认为,专家们必须认识到,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什么?是平抑房价。政府出台种种措施,但是房价迟迟降不下来,其原因就是没有击中要害,所有措施全部转嫁到求购房屋老百姓头上。征收房产税的目的就是把囤积房屋的那部分吐出来!保护房屋自住人的利益。也就是房产税千万不能一刀切。
银行贷款政策盯住第三套住房不放贷,完全击中要害。房产税也应该盯住“第三套住房”(我个人认为第四套为妥),一个家庭如果有第三套住房,房产税起征数提高300%,第四套600%第五套900%。这样做的目的是:打击囤房、以多套出租为盈利目的。这个政策并没有规定面积,这样使拥有四五套房屋的居民吐小吸大,使大量小面积房屋进入市场。
如果房产税不加区别一刀切,征收力度就不大,多套房屋拥有者立刻把房产税转嫁到房租上,房屋租金飞涨,老百姓日子更不好过。房产税政策失去作用。
一旦开征,这将是涉及中囯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个人的税收。对于这样关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税种,必要的社会公众讨论和法定程序的进行却似乎被有意无意地绕过了:“只要一推出房产保有税,就可以抑制房价”,那不如就发房票算了!回到计划经济时代,把商业住房也取消,变回单位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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