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凌晨,营山县城南镇东市街8幢9号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38.16平方米,造成死亡3人,轻伤1人。初步原因为电线起火,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据了解,6日凌晨1时25分54秒,营山县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接到报警,称城南镇东市街发生火灾。1时27分,报警信息被转到县消防大队。1时33分,县消防大队3辆消防车、12名消防官兵赶到火灾现场。经过紧张扑救,大火被彻底扑灭。此次事故造成张素碧(女,50岁)、刘一航(系张素碧孙子,男,5岁)、刘双英(系张素碧孙子,男,2岁)死亡,刘伏清(张素碧丈夫,50岁)受伤。目前伤者在营山县人民医院进行医治,无生命危险,情况稳定。
事故发生后,营山县委、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县公安局、安监局、城南镇镇村干部及附近群众迅速反应,与消防官兵和辖区派出所民警一道开展救援,及时将伤员送至县人民医院救治,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成立了事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善后维稳3个工作组,积极开展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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