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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四川乐山市市中区法院院长贪污枉法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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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0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乐山市市中区法院院长贪污枉法受审判
  南方网讯 成都市中院日前审理了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原院长傅应明、该院执行局原副局长李乔、执行庭审判员谢洪宇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枉法裁判、滥用职权一案。
1999年5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傅应明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贪污公款5万元,并编造虚假事实挪用公款50万元归个人所有。
被告人傅应明、李乔、谢洪宇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对案件作枉法裁判,其中被告人傅应明滥用职权,截留案款83万余元已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枉法裁判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成都市中院已对此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将择日作出宣判。(编辑: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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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0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P;P;P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0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顶;P

发表于 2012-12-1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顶;P

发表于 2012-12-12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把头挂在乐山广场。没收全部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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