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赃必枉法、枉法必贪赃!
——首揭一宗金融腐败案
继“贪官不除、民无宁日”的网帖之后,这宗《案中案的金融腐败》不得不大白于天下,以顺应“习、李”时代的大国廉政之举。
四川省旺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凭借来自于民生的“财大气粗”则有法不依、贪赃不退脏,枉法仍贪赃,不仅自身不服从人民法院的裁决,反而挑起原告抗衡法院向案外人维权,现揭露旺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金融腐败案之一例,随着日益权威正义的网络及媒体对天下百姓的唤醒,一宗接着一宗的腐败必将正本清源,彰显时代的公平与公正。
一:2012年10月15日经旺苍县人民法院(2012)旺苍民再学1号《民事裁定书》对原告旺苍实业公司许智华与旺苍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解协议的确认:“在七日内返还实业公司汽车维修中心的资产”。
二:2012年10月21日,旺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旺苍县宏明汽修厂发出的文涵《通知》称:“自(2012)旺苍民再字第1号裁定书生效之日起,相关资产正式返还给实业公司所有,合作联社不再享有相关资产的任何权利”。
三:时至今日,旺苍信用合作联社,既不执行旺苍法院的民事裁定,也不返还信用社自己在通知返还资产的承诺,至今原告雪上加霜,被告还继续占有原告维修中心的资产。
四:有十多年都没有肃清的信用社帐据贪污已有票据支持佐证的就多达60余万元(不包括还有其它类型的贪污也在100万元以上)。
五:众所周知的原告维修中心面积4.8亩,房屋30多间,七层综合大楼的基础工程被信用联社私自处分了人民法院已作查封的财产,廉价年租金五千元租赁他人共同谋利。
声援检查机关.银监部门予以关注。
实名举报人:旺苍县.许智华
电话:1588354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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