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事实 发帖歪曲爱心帮扶事业
发帖人王某某已被警方治安拘留七日
近日,网友“路遇不平”在网络论坛中发表了题目为《看绵阳市爱心帮扶中心如何骗取企业钱财》的帖文,一时间,事件的真假传言在社会中引起轩然大波。
经市公安机关调查,查清发帖人“路遇不平”王某某在未经核实有关事实的基础上,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诋毁爱心帮扶事业。昨(16)日,记者从涪城公安分局获悉,公安机关已对发帖人王某某作出治安拘留七日的处罚。
网络发帖
诬陷爱心帮扶业中饱私囊
11月19日,网络中有网名为“路遇不平”的网民发表了题目为《看绵阳市爱心帮扶中心如何骗取企业钱财》的帖文(以下称帖文)。发帖人以一个业务员的身份,反映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秘书长吴晓艳的带领下,以绵阳市委下属单位的名义,由其招募的业务员联系企业、个人,以钱财或物资的方式对贫困儿童进行帮扶,几个月下来共拉赞助300多万元。但企业或个人捐赠的钱财和物资并未资助贫困儿童,而大部分落入吴晓艳等人手中,并向业务员提供高达35%的提成。
该帖文发出并经过转载后,在网上网下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一时间,究竟是事件主体事实客观存在?还是发帖人凭空捏造?在虚拟的网络举报和爱心事业如实存在之间,让网友和市民疑惑不断,但发言人自称是业务员的身份,更多的网友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
该帖发出后,市公安局立即组织网安支队、经侦支队、涪城分局组建专案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警方调查
举报事实纯属凭空捏造
据警方调查,绵阳市爱心帮扶中心是2011年9月,由民盟绵阳市委以民盟【2011】年第30号文件批准成立的内部组织。该中心内设办公室、编辑部,共有工作人员4人。主要工作是联系愿意捐助的企业或个人以现金物资来资助绵阳辖区的贫困学生;资助方式都是由企业或个人直接将现金或物资交给被资助的对象,该中心不负责捐助款项的收支和发放,其经费来源由绵阳市现代文化交流促进会全额承担。
调查中,公安机关依法调阅了“绵阳市爱心帮扶中心”的资助档案资料和“绵阳市现代文化交流促进会”财务资料,对帮扶中心爱心资助档案所反映到的10户爱心企业和81名受资助对象逐一进行了走访并见面调查。调查结果证实:绵阳市爱心帮扶中心未对外以中共绵阳市委名义开展任何募捐活动,其引导爱心资助的企业或个人向贫困学生提供的资助,均由爱心资助企业或个人直接发放,受助对象均如数收到,中间无截留或挪作私分,不存在网络发帖举报人反映的情况。
经警方查阅“绵阳市现代文化交流促进会”财务资料,该单位财务资料健全,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和赞助,所出具票据均为市民政局审核提供,按月缴销,其经费来源不违法。警方走访财务资料中反映的提供赞助的15户企业或个人证实:这些单位或个人均为民盟内部企业盟员或其朋友,其提供的书面证明证实,所赞助目的均为赞助该机构开展文化交流活动自行统一安排,未反映出该机构工作人员对外以中共绵阳市委名义,以爱心帮扶的理由开展任何募捐活动。
事件真相
发帖人反映问题纯属捏造
调查中,警方找到了该事件发帖人王某某。据警方介绍,王某某,初中文化。
据王某某向警方交代:发帖前,自己并不了解“绵阳市爱心帮扶中心”的机构性质,也不知道其拉赞助和给业务员提成的具体情况。为了让广大网民相信发帖内容的真实性,自己冒充“绵阳市爱心帮扶中心”业务员的身份在互联网上发帖。王某某说:“发帖的依据是听曾经在爱心帮扶中心拉过业务的人所说,就主观推断‘爱心帮扶中心’几个月下来共向企业要到捐赠资金300多万元,给业务员提成100多万元。”
12月6日,市公安机关调查结果确定:王某某并不是绵阳市爱心帮扶中心的工作人员,帖子中所称“几个月下来共拉赞助300多万元,提成100多万”,“捐赠款90%被私分”等问题均不属实,纯属捏造。
接受处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被拘七日
记者在市公安局了解到,在事件中,王某某的行为在未经核实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就冒充爱心帮扶中心的业务员,捏造事实,在互联网公开发帖,诬告陷害他人,诋毁爱心帮扶事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2月13日,涪城公安分局对王某某作出治安拘留七日的处罚。
爱心事业
帮扶81名贫困学生捐建1小学
据公安机关调查了解到,绵阳市爱心帮扶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募集145.06万元,其中100万元属牵线对点援建盐亭黑坪小学,其余20.84万元直接帮扶81名贫困学生,23.12万元设施设备分别捐赠给游仙玉河博爱学校、游仙白蝉学校、三台八洞小学部分设施、设备,相关档案资料齐全。(绵阳晚报 记者 曾晶 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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