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局关于“光天化日,南江县人民警察纠集黑社会强占老百姓土地施工!”一贴的回复
各位网友: 你们好,关于“再再再”网友发帖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成立了调查组,并分别找办案民警、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岳春风系我局交警大队民警,岳洋(岳之子)系赤溪乡污水处理厂施工代表。岳洋受江西中兴建筑公司委托,全权负责赤溪乡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建设。施工过程中,周边居民陈永孝等人对施工方不满,主要反映三个问题:一是损毁陈永孝家门口赤溪街道;二是未经当事人同意,随意搭建工棚,放置建筑材料;三是未经当事人同意,将输送混凝土的滑轮搭建在陈永国家屋基上。 关于“警察包工”的问题。赤溪乡污水处理厂工程,是由县发改局批准立项,江西中兴建筑公司中标承建。岳洋受江西中兴建筑公司委托,全权负责该项工程施工建设,在程序上不存在“警察承揽工程”的问题。关于“警察打人”的问题。2012年11月23日上午,陈永孝、冉俊英夫妇以“该厂施工影响生产生活”为由,进入工地阻挠,致与工程方发生打架,造成陈永孝鼻部受伤、冉俊英软组织受伤。过程中,并无帖子中所说的警察打人的情况。关于“警察纠集黑社会”的问题。2012年11月25日上午,陈家国夫妇以相同理由进入工地阻挠,受到工地10余人围成人墙阻挡,并不是帖子中所说的黑社会人员强占土地行为,当时岳春丰不在现场,没有警察纠集黑社会之说。关于“派出所偏袒”的问题。沙河派出所两次接警后,均及时出警,化解冲突,依法受案;其程序规范,无违纪违规情况,不存在任何偏袒问题。 目前,县公安局调查组正在继续加紧调查,以早日查清全部事实细节,依法依纪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公正处理,请楼主和广大网友放心。 欢迎大家对我局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继续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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