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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7楼·系列微博---对十六年冤案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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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4:56 | |阅读模式
宁夏特大冤案的被害人郑超良;
附:一·宁夏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苏德良予2010年5月24日午时两点零四分来灵视察及宁夏执法执纪监管部门等人; 苏德良2010年下午两点来灵视察.jpg 二·宁夏法院等渎职枉法法官等:
郑学文.jpg 冤案的主要加害人之一郑学文 !-1
张梅玲.jpg 冤案的主要加害人之一张梅玲!-2
乔建军.jpg 冤案的主要加害人之一乔建军!-3
梁忠新、.jpg 冤案的主要加害人之一梁忠新!-4
韩素宁.jpg 冤案的主要加害人之一韩素宁!-5
马彦生.jpg 冤案的主要加害人之一马彦生!-6
李洪华.jpg 冤案的主要加害人之一李洪华(左)!-7
1· 没天理啊,还让不让人活了啊,这些缺德鬼!
这样的事情实在让人对法律的权威和公平产生怀疑!
2· 现今社会道德滑坡沦丧到如此程度,几乎是人人皆知,网友称中华名族到了最缺的的时候,难道党和政府不知道吗?怎么没见到任何有效地举措?过去的学雷锋、五讲四美三热爱都不再唱了,政府应该好好找找造成当今道德滑坡的根源,再不治理就危矣。
3· 根本原因,就在于暴力权力对道德批评的操控和扭曲,仅仅把道德说教用来对付民众,而对统治者却在道德上网开一面,
4· 温家宝强调,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要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明确进度,切实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验收。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只要违纪违法,就要一查到底、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迁就。
...........
5·  司法腐败是社会腐败的根源,这些渗透到司法机关内部的涉嫌犯罪分子,视国家规定为无的放矢的一纸空文,随意践踏、扭曲和破坏,甚至公开抗拒。他们是非不分,真假不辨,荣辱不知。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司法公信力,侵犯了人民的利益。
6·他们对党、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必需要彻底铲除。否则,党之不党,国之不国,社会要腐朽,人民要遭殃。
7·法官腐败真可耻,强奸法律可真行!这帮糊涂官不如普通老百姓,等于法盲,悲哀!
乔建军梁忠新等等这样的腐败官员不整顿是绝对不行的,共同支持,顶出一片蓝天!
  源于事实,尊重法律,追求正义,维护公平,捍卫真理!追求正义之人们要继续努力。
8·上访就是冤民与腐败分子之间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上访人要想战胜腐败分子,就要学会自我保护,要利用智慧破解腐败公式,让他们的陷阱落空。
9·法律公平公正比阳光更重要。宁夏灵武“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条文都失去了尊严,百姓还有尊严可言吗?
10· 纵观历史,大多数农民起义都是由于司法腐败引起的!穷点中国人还是能忍耐的。饿死也是能接受的,司法不公,坚决不行!没办法,中国人的骨头太硬了。
11· 帖子又被审下了吗?我只是陈述历史事实而已,又没多说什么?不理解
12·对个别法官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这样才能维护好法院的公信力,才能维护好法官的形象,老百姓才能信服。腐败分子最怕的是揭露他们违反法律犯罪的事实真相,所以说他们不怕上访人上访,就怕维权人士撰稿把他们上网。
13·直言,善待幸存者
    相信正义的力量!
  
    相信真理的力量!
  
    相信人心的力量!
  
相信天道崇善,天道酬正!
14·这是血泪控诉,这是正义呼声,这是百姓苦衷,这是弱者哀鸣!我们要相信网络的力量,大家齐心协力顶上去!既然是官官相护,民民必须互帮!!互相顶贴支持!! 坚决帮助顶贴 !!
15·没有民主的监督,就不可能有腐败的消除。
16·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发挥民众的力量,反腐败才能真正收到实效,收到长效。
17·维稳的主要任务就该是管住官员贪腐,官员贪腐才是社会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一心只为维护统治权力的稳定只是小稳定,这种所谓的稳定只是表面的暂时的;
18·以维护百姓利益为出发点的稳定才是社会大稳定,只有在维护百姓利益的同时也才能维护了社会管理统治权力的稳定!
19·司法腐败是导致社会动荡的最干燥的导火索。
20· 唉!百姓苦,苦百姓!到处是冤情!苦百姓,百姓苦啊!
特大冤案 维权 公平正义 伸冤雪耻 反腐败反特权反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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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5:25 |
特大冤案的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腐败?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5:26 |
社会各界及亲爱的网友们:
案件已审结,判决已生效十年。被执行人【加害人】---历届(三届)宁夏灵武园艺试验场始终拒不执行,却咄咄逼人屡屡拽逼申请执行人【受害人】平白无故签字画押,疯狂截访,在机关、工厂、社区、街道、住宅等周围派人(地痞讧讧、老弱、残疾和单亲妇女等)长期骚扰进行窥视、尾随(监视)、讹诈并制造谣言和捏造事实、以电信和噪音扰民等等方式对受害人及家人人身自由和安全严重构成威胁;宁夏地方政府对受害人的上访采取多种卑鄙手段引诱布险局、设陷阱寻衅滋事。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5:27 |
加害人乔建军等法黑们在本案再审和执行中如此地嚣张故意抛开证据、歪曲事实,滥用职权,渎职枉法,践踏、蹂躏法律制造一起空前绝后特大冤案;加害人马彦生韩素宁李洪华和梁忠新等蜂拥而至为乔建军等法黑违法作出的枉法判决、裁定保驾护航一路开绿灯,自始至终持消极、对抗怂恿态度,可谓蛇鼠一窝,不谋而合一呼百应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宁夏区(省)执纪执法监管部门高层领导对冤案的问题先是熟视无睹、听之任之、诿过塞责踢皮球;后是利用潜规则暗箱操纵、推波助澜;最后发展到袒护、包庇,公开支持和授意,彻底演变成为其利益共同体违法乱纪腐败分子的“保护伞”。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5:28 |
由此引发骇人听闻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非法暴力事件【(于2011年5月24日午时许,由宁夏最近被推选的十八大代表,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苏德良打电话给银川市委政法委,竟然命令灵武市公安局抓捕受害人——这一事实是在受害人被非法抓捕、拘禁期间和释放后由灵武市公安局民警杨永峰等人多次亲口对受害人及家属说的。。。。。)----有音频予以证实】。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5:28 |
万般无奈,受害人只能在国际互联网上维权,奋力抗争,发布十六年冤情,令世人瞩目 !同时,在所难免的受网络行业“潜规则”的歧视!遭到少数某些网站的“封贴禁言”。迄今为止,宁夏区(省)党委、政府主管政法机关的主要领导对制造冤案的加害人既不查处亦不纠正错案;对受害人正当的维权诉求既不解决实际问题亦不让上访,一味威逼利诱迫使受害人息诉罢访放弃一切权利而没完没了的打压、报复陷害并早已形成共识。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5:29 |
人在做,天在看!这一特大冤案的频频曝光公之于众旨在让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受害人的悲惨境地!目睹受害人在十六年间是怎样被宁夏所谓“利益共同体”残酷迫害的真相、国家公民的“平等、民主、自由、人权和尊严等等”是怎样被宁夏所谓的利益共同体剥夺的!人们不仅再次发问:宁夏地方当政者究竟想要干吗?其专横强权的指挥棒还要一挥而就多久?是否希望其冤案永远不让世人知道真相而石沉大海?是否希望让受害人永远承受无妄之灾的冤屈、万劫不复的人生磨难否则不罢手?这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欺压百姓、官僚压迫!?是不是一种违法乱纪渎职侵权的严重腐败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5:29 |
显而易见,其冤案背后的确存在着腐败。加害人马彦生韩素宁乔建军梁忠新等法黑们钻中国司法体制存在种种弊端的漏洞即:“审而不判、判而不审”和“判而不执、久拖不决,延误期限”。乘虚而入,徇情枉法、滥用职权,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执法不严,将本案生效判决抛在一旁并篡改其事实和内容,按照有悖宪法法律政策的被执行人炮制的一纸空文作为执行依据长达十年之久“黑箱化”操作,自然而然这些法黑们与被执行人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最终于2011年3月发生于宁夏法院内部一起受贿腐败案--马彦生以受贿罪被判十三年。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0 15:29 |
发案的诱因是权力的滥用和寻租,其受贿案牵扯出罪犯马彦生经手的民事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和数名律师违法行贿的犯罪勾当。其十六年冤案难道不是罪犯马彦生经手的吗?难道其受贿案与本案无关吗?谁能保证!未必! 这很难脱干系吧?!

 楼主| 发表于 2013-7-6 12:03 |
1.宁愿被人打死,也不愿被人欺负死。
宁夏灵武法院原院长乔建军利用判决捞钱敛财,把判决作为钱权交易的工具。给当事人造成的严重后果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2. 乔建军通过用“依法裁判”捞钱敛财,绝不是个案,造成的法律后果还有比我更悲惨的,大家在网上查一查就知道了。我的目的很明确,一定要将这个在最高法院的害群之马绳之以法,确实不能再让这匹 贪得已经非常肥 的黑马披着合法外衣继续再残害别人了。敬祈中央高层垂察!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18:54 |
请依据宪法和法律纠正主帖所列错案,请不要再推了,让当下的百姓看看端平法律的天平!!!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18:54 |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18:54 |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没有依据宪法和法律纠正理应纠正的错案,尤其是民事错案,播下的都是仇恨的种子!!!
:L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18:55 |
纠正错案,法律不可欺,人权不可辱!!!:o

 楼主| 发表于 2013-8-2 22:18 |
虽蒙冤受屈,但怎能被几只苍蝇吓着!!!
如被老虎吃了,也要让他撑死、噎死!!!

 楼主| 发表于 2013-8-2 22:19 |
不能完整的,彻底的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是最大的腐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 22:19 |
好的政策,最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不是不解决,也不说不解决,心里就是想拖死你???!!!
其实这更是现实存在的官僚腐败现象!!!

 楼主| 发表于 2013-8-2 22:19 |
没有真凭实据,谁也不敢胡说八道!

 楼主| 发表于 2013-8-2 22:20 |
能够捂住火,无法捂住烟。问题不处理,星火在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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