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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偷税712万 眉山区政协副主席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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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7 23:44 | |阅读模式


 
http://www.newssc.org           2007-03-07 08:00:23
 
 
四川新闻网消息  
  
  备受关注的眉山市东坡区政协原副主席兼统战部部长、四川省眉山艺精芒硝有限公司(下称艺精芒硝公司)原董事长彭尔明偷税案有了结果。2月14日,仁寿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偷税罪判处彭尔明有期徒刑4年,涉案的马树全等4名公司成员也分别获刑,涉案公司因犯偷税罪被判处罚金1400万元。目前,彭尔明已提出上诉。

  建两套账4年偷税712万

  法院审理查明,艺精芒硝公司于1996年10月登记注册,2000年至2001年11月,刘某(另案处理)任法定代表人时,该公司建了两套账,对客户需要正式税务发票或其他正常收入、支出等纳入1号账,对不需要正式税票或购物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收支纳入2号账。1号账申报纳税,2号账内部使用,从而达到少交税目的。

  彭尔明今年55岁,大专文化。2001年12月,彭出任艺精芒硝公司法定代表人。2003年1月,当选东坡区政协副主席兼统战部部长。彭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后仍继续沿用两套账。2003年6月,彭的儿子彭聪麟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公司重大事情仍由彭尔明做主。经查,2000年至2004年12月期间,艺精芒硝公司累计少记收入4600余万元(含税),累计少缴税款712万余元,累计少缴税款占应缴税款的比例达45.62%。

  经人举报,眉山市纪委调查艺精芒硝公司涉嫌偷税案。2005年11月,彭尔明被双规,去年1月23日被刑拘,同年1月25日被执行逮捕。

  走投无路烧毁账簿投案

  2005年12月13日,在彭聪麟的安排下,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马树全将2号账的会计资料转移,并先后将资料分别藏在其妻单位、侄女家中等处。10余天后,彭聪麟安排马树全到外地躲藏,并先后付给其2.1万元现金作为开支。

  去年1月1日,吕淑芬(彭尔明之妻)等人将2号账再次转移。随后,吕淑芬和马树全等人商定将其烧毁,并向警方投案。同年2月1日凌晨,马树全将2号账簿烧毁。4天后,马树全向警方投案自首。

  犯偷税罪原政协副主席获刑4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艺精芒硝公司采取少列收入,建账外账的手段,少缴纳税款71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偷税罪,判处罚金1400万元。彭尔明授意公司财务人员设置账外账偷税,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福全、马树全直接参与设置账外账偷税,其行为均已构成

  偷税罪。彭聪麟、马树全、吕淑芬隐匿和故意烧毁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其行为已构成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鉴于几名被告人犯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彭尔明在关押期间有立功表现,法院遂一审判处彭尔明有期徒刑4年;马树全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陈福全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彭聪麟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吕淑芬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实习记者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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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8 11:39 |
不知道得罪谁了

发表于 2007-3-29 15:41 |
[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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