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法院民事庭庭长王锦、主审法官赵鹏共产党员,勾结泸州老窖大酒店中层干部缪明明,伪造证据、窜改档案,违反程序判案,侵占邓宗全18年造林、护林百万资产,事实如下:
邓宗全1994年元月承包已经倒闭的古蔺镇彰德青年林场(改名古蔺县川蔺中药材种植场)。1997年3月,泸州缪明明投资定协议(未经过发包方)并公证,后因会计挪用林场现金4万多元,缪明明不干了,当时缪明明投资3万元,邓宗全投资106000元,1999年2月23日缪明明亲自写了退出协议和转让协议,转让与缪明明同学付建华、赵启德,转让费65000元,两个协议甲乙双方签字交发包方书记、主任签字盖公章同意。 1999年2月26日,付建华、赵启德、邓宗全三方签订协议,由发包方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公证。 2008年元月南方特大冰灾,林场近6万株经济林损失。林场几乎倒闭,赵启德全权委托邓宗全个人独资经营(付建华因挪用公款早已被开除)。邓宗全投资现金25万元,搞生产、建房(因冰灾损坏)。 2011年2月25日(因看见电视报导邓宗全林场)缪明明将邓宗全诉至古蔺县法院,案件在庭长王锦、法官赵鹏操纵下和缪明明相互勾结、串通商量、制造伪证,违反程序下判决。在送二审档案时又再一次窜改档案。 这种知法犯法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公开践踏法律的尊严,玷污法官光辉神圣的形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本应用法律来维护老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却被他们滥用手中的职权,置老百姓的生死于不顾,达到他们肮脏的目的。我现已年过六旬,一个人居住在荒无人烟、山高坡陡、雪中去、雨里来,艰苦地度过了18个春秋,其中的艰辛不足为外人道。现在终于看到了一点曙光,经泸州、古蔺电视台报导,四川老促会,古蔺《创业之歌》宣扬《栽出来的百万富翁》的造林大户,可缪明明看见后,就与王锦、赵鹏官商勾结,劫夺我18年的辛苦成果,他们如此明目张胆的行为,在当地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老百姓有冤该向何处申呢? 附:伪造证据窜改档案、违反程序证据 1、 赵启德、付建华经本院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判决书第二页第一款),而第二页第三款赵启德、付建华到庭参加述称。 2、 本案当事人邓宗全、缪明明、赵启德、付建华是古蔺县人和江阳区人,公告为什么在纳溪区法院公告,而且是纳溪区法院“立案庭公章”。 3、 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不准“法官不能私自会见当事人……”。庭长王锦、主审法官赵鹏却多次在宾馆、茶楼、大街、十字路口会见当事人缪明明、付建华,名为询问,实为权钱交易。 4、 窜改档案,邓宗全复印证据号码59、60和送交二审59、60是另外内容……,而第一次赵启德未签字,第二次送二审是签字……。整个案件档案有三分之一编码是窜改过的(可查档案证实)。 邓宗全,现年63岁,电话:15181961533,身份证号:51052519491223041。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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