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泸州帝益餐具清洁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为一,资产达数百万。 李庄是其中股东之一,也是泸州市纳溪区招商局副局长,同时将其他股东的数百万资产化整为零,导致其他股东损失惨重。 江阳区法院和刘勇勾结,官官相护滥用职权,认定事实不清。 集金百万 成立公司 2006年,由泸州市纳溪区招商局局长刘勇、纳溪区招商局副局长李庄、曹鹏三人注册成立泸州帝益餐具清洁有限公司。 2006年,魏忠文、邓永莲两人集资30万元注册成立了泸州富迪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另外,葛先英花话费30万元资金注册成立经营泸州卫康餐具清洁有限公司。 除了泸州帝益餐具清洁有限公司、泸州富迪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泸州卫康餐具清洁有限公司之外,同年由梅道平、李良平30万元资金注册经营的泸州乐尔康餐具消毒配送中心也开始营业。 在几家公司的发展过程中,于2007年12月,泸州帝益餐具清洁有限公司、泸州富迪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泸州卫康餐具清洁有限公司、泸州乐尔康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经过全体股东商议,以上四家公司合并经营,因各家公司都有注册资金30万,所以注销富迪、卫康、乐尔康三家公司营业执照,保留帝益餐具清洁有限公司一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并在富迪厂址,泸州市迎宾大道127号,1000多个平方的厂房,机具设备全部搬迁到富迪厂房,进行了合并经营。
其中,李庄、刘勇、曹鹏占31%的股份,葛先英、魏忠文、邓永莲、梅道平、李永平占69%的股份,按当时的评估价公司价值为280多万元。富迪厂址改名为泸州市帝益餐具清洁有限公司;厂区全面,根据卫生部门严格要求的分类车间,该公司有清渣车间、清洗车间、消毒车间、杀菌车间、全自动高温消毒蒸汽杀菌车间、烘干车间、包装车间、库房,工作人员40多名,换气、排污、高压电、蒸汽设施一应俱全,每月生产的销售产品30多万套,全部经国家防疫部门检验合格。 2008年5月1日,经股东商议决定承包经营方案,李庄自愿以每月2万元承包2年期限,即2008年5月1日—2010年4月30日,在李庄承包期间第一年如期如约交付五股东承包费24万×69%股份=165600元,把2008年这一年的经营状况作了公开汇报,表示在这一年中赢利80多万元,交纳承包费24万元后,还剩余60多万元,因此李庄要求增加承包期限,在2009年7月30日签订的2009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的十年承包协议;承包费为每年24万元,付款方式:季付,上季度预缴下季度承包费6万元;保证在承包期间或承包期满,公司能正常运行,日销售量达5000套以上。 由于李庄十年的承包经营,所以确定李庄为法人代表,公司注册、印章文由李庄管理,承包费已交纳到2010年12月30日。 注销公司 走上维权路 公司日益发展,就在发展的过程中,2010年12月份,魏忠文等五股东发现泸州帝益餐具清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被注销,厂房及机具设备被全部转移,看到此情景后,五股东找到李庄后才知道公司被注销,资产转移。 据悉,2009年6月29日,李庄与吉祥餐具消毒中心和乐康消毒配送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在魏忠文等五股东根本不知晓此事的情况下将资产转移,无股东认为:公司的重大决议,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必须过半股份作出决议。(注销营业执照,拆厂房,与外公司合作没有通过过半以上股东表决)。所以李庄在承包期间个人行为与外单位合作造成五股东严重损失。 五位股东投资巨款,看着日益发展的公司,但得知公司被注销,资产转移后无法接受,2011年1月份,一张状纸,魏忠文等五股东将李庄告上了法庭。
数百万的公司、厂房,机具设备一夜间被转移,无股东无法接受。五位股东要求李庄立即恢复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厂房、设备、车间、资产恢复,在承包协议中明确规定,在承包期间和承包期满保证公司能正常运行,日销餐具量达5000套以上,设备餐具60000套,机具设备一定能正常运行(而不是被放在露天坝就可以的)。 2011年元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一年24万×69%股份=165600元的承包费,五股东要求李庄立即付清。 如果李庄不立即恢复厂房机具设备、营业执照、还回我公司,五股东强烈要求李庄2012年12月31—2013年12月31日的承包费24万×69%股份=165600元继续履行。 此时的发展,魏忠文、邓永莲、葛先英、梅道平、李良平成为法庭的原告,刘勇、李庄、曹鹏成为了被告。 歪曲事实 损失百万 对于侵权一案,虽然起诉了将李庄告上了法庭,但是直到直到2012年12月14日,他们才拿到了民事判决书即(2011)江阳民初字弟939号民事判决书。 五股东认为:他们是泸州帝益餐具清洁有限公司股东,占该公司69%股份,但是李庄私自将公司财产转移,要求李庄履行协议,按照每月13800元的标准,提前一季度向五位股东缴纳承包费41400元至2018年4月30日并赔偿承包期间给五股东造成的损失207000元。 李庄不但不赔偿对无股东造成的相关损失,还狡辩认为:2009年6月29日,经全股东同意,才将泸州帝益餐具清洁有限公司与泸州吉祥消毒中心合并,2009年12月经全体股东同意由彭泽承包经营,所有的资产移交彭泽,未给原告造成任何损失,公司注销是全体股东共同的决定。 其中泸州市纳溪区招商局局长刘勇、曹鹏也是该公司股东之一,但他二人认为注销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是全图股东的决定,于是也放弃了被告的主张权利。 据了解,在该公司合并前,公司拥有:全自动洗碗机设备1套、餐具6万套,这些资产在四川天平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下为0元。无法获取全自动洗碗机设备的价值。 因被告刘勇是泸州市纳溪区招商局局长,李庄为副局长,随意和江阳区法院的法官官官相护,滥用职权关系,于法律不顾,乱用法律,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江阳区法院认定:李庄赔偿五位股东违约金27900元,江阳区法院在如何判案,如此不公正,数百万的公司,经四川省天平资产评估为零,岂不让天下人耻笑,很简单,李庄转移了公司机具设备,当然什么都没有了;让天平如何评估?上诉人向天平资产评估交纳了3000元评估费。 李庄转移了资产,和别的公司合并,没有经过过半以上股东同意,没有过半以上股东表决,没有过半以上股东签字,所以该协议是否有效?
五股东没有想到的是数百万成立的公司以27900元抵押赔偿,这样判案岂不让天下人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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