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教育不算工龄 不服回复。
关于审批教师工龄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关学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局决定在近期开展审批教师工龄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自愿申请工龄变更的在编在册教职工,属下列情况之一者:
(一)曾任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合同所定服务期限已满且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二)未间断的临聘代课教师,聘用为代课所在学校的在编教师;
二、工龄变更所需材料:
(一)个人申请一份(需个人签名、单位意见、A4纸);
(二)个人提供材料
1.西部志愿者:县级以上团委选派合同、上岗证、年度考核结果通知(年度考核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领导签字,盖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单位。
2.三支一扶人员: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聘用文件(聘用合同)、年度考核结果通知(年度考核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领导签字,盖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单位。
3.特岗教师:县级教育局等相关单位聘用文件(聘用合同)、年度考核结果通知(年度考核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领导签字,盖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单位。
4.临聘代课教师:工资发放领取表册,一年至少提供两个月的工资册(上半年为5月份,下半年为11月份)。复印件:A4纸,领导签字,盖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单位。
(三)工龄变更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需所在单位签章)
三、报批程序
本人申请后,学校初审,交教研联组复审后,符合条件的,填写工龄变更审批表,由各教研联组将工龄变更的材料统一报送教育局。
四、报送材料时间:2012年12月15日前
五、报送地点:乐至县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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