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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谈:网络言行应遵循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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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7 14:15 | |阅读模式

     “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 这句名言形象地说明了一个道理,言行是有边界的。倘若每个人都以“自由”为名侵犯他人权利,自由便不复存在。
    今天,“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个都是通讯社”,网络空前拓展了表达空间,也让人们享受到了更多自由。但自由的合理边界在哪儿?应该有一个基本共识。
    网络世界依然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网络发言,同样应该遵循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如果以“自由”之名诽谤、侮辱他人,损害别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实质上是违法甚至犯罪;如果持着“正义”的理由,只问目的不择手段,甚至搞所谓“谎言倒逼真相”,这同样是不负责任。
    去年英国骚乱后,首相卡梅伦曾感慨:“信息自由流通可以用来做好事,但同样可以用来干坏事。” 网络给予了我们更多自由,也给予了我们更大责任。确立责任边界,厘定“法”与“非法”的标准,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自由、保护权利,才能更好地推动国家与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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