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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城市建设,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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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昌县人民政府,作为平昌县的最高行政机关,应该对平昌县一百多万人民及平昌县城的几十万常住居民的生活环境考虑,负责,为平昌以后世代生活的子子孙孙负责,城市的建设应该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原则,而目前平昌,一切都已经以城市的建设为重点,没有将城市的原生态进行维护、保留,原来平昌上游汉王庙巴河公司外围的树郁郁葱葱,绿树成荫,原生态环境极好,但政府仅仅为了一点土地出让金,将该地块卖给南国房产,现在不但原来的树木全部被砍掉,因为开发商开发建设,连原来龙潭溪河河道都已经被大面积淤塞,政府是否该为此负责?金宝环城路建设同样淤塞河道,政府是否应该对此进行一些处理,笔者认为:城市的建设应该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原则!拿几十几百年后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作赌注,不应该是作为政府的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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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1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为原则”,应说“为代价”样。
发表于 2013-1-11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能力的应该会逃离平昌!领导根本只在乎政绩!平昌各方面不适宜居住(物价高收入低、物价高过一线城市)。本人很多东西从广州买回平昌,难道以后吃的也可能从广州买回平昌了?:curse:

 楼主| 发表于 2013-1-15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谢谢指正

发表于 2013-1-15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凌绝顶 发表于 2013-1-15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道理,谢谢指正

是不是又在你们楼盘附近修了一个楼盘哦?

发表于 2013-1-15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在理.你看看平昌的环境就知道.现在城市里面的绿化少得可怜.

发表于 2013-1-15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龙潭前的河被填了一半.江阳八景的"龙潭秋月"成了"龙潭土包".哎!古迹.
发表于 2013-1-15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灰尘”大死个人,“燃气”小死个人,“物价”高死个人,“人情”多死个人,“麻将”大死个人,“客运”牛死个人,“教育”卵死个人,“心情”差死个人。。。。。。;P;P;P;P;P;P

没数到的,楼下的顶起: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
发表于 2013-1-15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心了,确实是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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