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035|评论: 11

一间卧室煤气浓 一间卧室油烟重 昼夜难休难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3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DSC01923.JPG

DSC01922.JPG

DSC01921.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手续的火锅店在南坛口往山水阳光下近100米处的住宿楼下,一是有不安全隐患存在;二是环境污染严重;三是住户昼夜不眠,担心害怕发生意外事故;四是此火锅店是在住户们强力反对的情况下于2012年11中旬开业的,也及时地向市环保部门反映了,要求取消这个没有任何手续的火锅店。至今没结果,故希望西昌市政府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排除环境污染,给住户一个清新空气!!!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
第五章废气、尘和恶臭污染的防治

第二十四条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或限期搬迁,防止人口聚居区受到污染。

第二十五条禁止在城市规划区和特别保护区域内焚烧垃圾、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在人口集中地区、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二十六条城镇建筑施工需要熔化沥青的,应采取防治或者减轻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的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管理,实施打围作业,封闭施工,硬化工地出口道路,对驶出工地的车辆应进行除泥除尘处理。运输建筑垃圾和产生尘污染的建筑材料车辆应密闭。

第二十八条进入重点城市市区的机动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应避开人流高峰时段,推行机械化清扫,防止扬尘污染。

第二十九条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放油烟和烟尘的,应安装净化装置和除尘设施,使排放的污染物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未按规定申报、变更申报污染物排放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二)机动车船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或擅自拆除、闲置、更改尾气净化装置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大气污染事故,未采取应急防治措施或者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0%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可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未按规定对防治污染的设施进行检验验收的;(二)对排污单位闲置或拆除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批复的;(三)对发生的重、特大大气污染事故未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或报告的;

(四)未按规定及时发布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的;(五)未按规定核发机动车船牌证或通过年审的;

(六)对污染大气环境的检举和控告未及时处理的;(七)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DSC01993_副本.jpg

DSC01983_副本.jpg

DSC01984.JPG
DSC01992.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因空气污染死亡65万人!(来源:江苏都市网——中国每年因空气污染致死亡人数达世界第一65万)。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2/0625/07/1241083_220255592.shtml

发表于 2013-1-13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飘忽不定3 发表于 2013-1-13 16: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一下

谢谢朋友的鼎力支持!有法可依的问题要解决都很难哦:'(

发表于 2013-1-14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家乡的蓝天白云,顶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13-1-14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飘行天涯 发表于 2013-1-14 2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了家乡的蓝天白云,顶一个!

谢谢天涯第亲临支持!为了健康、为了有个清新的空气,偶会抗争到底的。再次谢谢,问好!!!:time:

发表于 2013-1-15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我是凉山日报记者 请留下你的电话

 楼主| 发表于 2013-1-15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ノ、YoungZ。 发表于 2013-1-15 09: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好 我是凉山日报记者 请留下你的电话

谢谢记者亲临!我向相关部门已作了反映,看看再说吧!再次谢谢记者的关注!!!:handshake

发表于 2013-1-21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3_41:}{:3_42:}{:3_43:}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