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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332|评论: 5

[我有话说] 油局+酒局=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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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饭局成功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难道不是?此次酒案,县委、纪委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查贪腐,不追究违纪所得,三年两受处分,好一个“暂停局长职务”,伏笔。。。。。。复职。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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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楼主急了,17日注册个马甲,扭着不放,落井下石,莫不是你或是受人之托,想教育局长了?
其实,说句良心话,听说那傻弟是个农民,几人打好卖酒,他卖酒不管卖给谁肯定是对的,不存在违纪违法什么,只是学校买了就影响哥哥局长的名声,人家哥哥又没有打招呼结果挨处分还暂停职务,正常的有良心的人都应该打住了
楼主你说对不对嘛

发表于 2013-2-24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P;P;P;P

发表于 2013-2-24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株连九族  我们的纪委不是旧中国的纪委, 是新中国的法治社会的纪委了!

发表于 2013-2-24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冤枉! 如果弟弟犯事,哥哥达到遭! 不就是旧社会株连九族了吗! 现在是法制社会!讲证据! yeeyyy
发表于 2013-2-25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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