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末全县总人口104.49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86.04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5.38‰,人口死亡率5.59‰。 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农民收入继续增加。2005年,全县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14641元,比上年增长10.5%。年末,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4539人,与上年比相对稳定。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459元,比上年增加321元,增长12.7%。随着小城镇建设、小康建设和扶贫工作的开展,农民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2005年末,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99元,比上年增长7.2%,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空调6.4台、彩色电视机87.6台、黑白电视机39.6台、影碟机46.4台、洗衣机33.6台、电冰箱10台,固定电话39.6部,移动电话81.2部。有3.6%的农户使用液化气,6%的农户使用热水器。农村和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35.8平方米、28.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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