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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杏帘在望

[讨论]如此的出租车司机,太丢成都人的脸了,有损成都这张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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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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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乐乐88836511在2007-6-6 1:07:00的发言:

木马,我尊称你街狗子,就是看到你对于所有帖子都评论,而前后的观点又是矛盾的,乱咬。并没有自己的观点。

当然了,狗是个畜生,那里具备什么观点呢?

你说呢?

这个木马好可怜,叫了一圈,咬了那么多人,主人给你块骨头奖励一下了没有?

没有哈,因为你没有主子,是个流浪级别的。

所以,看到我有律师个牌子,嫉妒了,赶快咬!!!

你太伪劣了.我再跟你说话我感到我在降底自己的身分.和律师交道这么多年,我真的头一次看到你这么伪劣的玩意儿,你是"五大"生哇,倒也难怪.社会习气比较重.正规院校出来的说话没有像你这么没有水准的你挂到颈子上的那个牌子快锈了,找个好点的学校再回回炉兴许要亮绍些.你太卑贱了,同为法律工作者我真的以你为耻,更为同你辩论过耻..多读些书吧.你想了半天,还没想起起诉状杂个写哇.允许你抱到书抄,明天抄给我看.笨蛋..你真的太无自知之名了,什么叫夜壶上床,今天在你身上充分体现...我再一次将你激怒,我很高兴.你再一次暴露了你的低素质,我更为之高兴,你慢慢失眠吧...今天注定是你的滑铁卢...再警告你,不要对你家里的女人撒气发泄哈,我相信你做得出来的,因此警告下你.

发表于 2007-6-6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这个流浪的街狗子饿了好久了,连叫的力气都没有了。

大家快来献爱心呀,打发这个狗点剩饭。

发表于 2007-6-6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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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乐乐88836511在2007-6-6 0:57:00的发言:

本来就是那个的裤子拉链没有拉起来,叫你溜出来的。

乐乐88836511同学,你真是像一条断了链子疯了的DOG开始语无论次乱咬了.文化不多赛话多,叫你发篇你写过的起诉状给我看.你发过这个过来.文不对题,重新写.写不好你不要睡觉.我杂个教你教不篇喃.你好好生生的发篇你当律师时曾经写过的起诉状给大家看看你的水平...真的不好用什么词汇来形容你的表演了,你走吧.我不教你了.真的不想教你了.

发表于 2007-6-6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木马,我尊称你街狗子,就是看到你对于所有帖子都评论,而前后的观点又是矛盾的,乱咬。并没有自己的观点。

当然了,狗是个畜生,那里具备什么观点呢?

你说呢?

这个木马好可怜,叫了一圈,咬了那么多人,主人给你块骨头奖励一下了没有?

没有哈,因为你没有主子,是个流浪级别的。

所以,看到我有律师个牌子,嫉妒了,赶快咬!!!

发表于 2007-6-6 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跑呀,检查一下尿裤子没有,没有尿就别逃。

发表于 2007-6-6 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到2点钟,我也没有怎么样你,别逃。

你还要出庭挣钱呀,真可怜。

努力一把,把司法考试通过了,再奋斗30年,等孩子大了养活你,你也就可以象我这样吃饭等死,不需要工作了。

发表于 2007-6-6 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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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乐乐88836511在2007-6-6 1:33:00的发言:
你就是看了我的法律文书,就算你能够背诵,你也只有法律工作者的份,能否做律师,必须参加国家的司法考试,你歪着脑筋算计我,想学司法文书怎么写,真是歪脑筋。不可取的。

你太会自我解嘲了.不过感谢你陪了我一个晚上,我材料也写完了,明天你要继续的话,请你CALL我,我静候你这张老脸.兴许那一天我能在庭上遇到你.我们之间也许会有一番面对面唇枪舌剑.不过我代表的是国家,你代表的是你的代理人..但说实话,你真不是我对手.

发表于 2007-6-6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撵摩托,不懂科学;狗要警察,不懂法律;狗咬律师,使劲打字!

发表于 2007-6-6 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走啊。

说老实话吧,饿了多久了?还能够坚持多久?

发表于 2007-6-6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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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乐乐88836511在2007-6-6 0:51:00的发言:
我在这个论坛里,从来没有说我是律师,你们把我是律师扯出来,用意何在?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646556yu

看看你先前的言论吧.你说过的放是当放屁啊.屁过了还有点氮气味道,放了不认称,连屁都不是.你再一次扇自己的耳光,再一次自取其辱.你也太丢刀了.红口白牙的.自已打自己耳光啊.你太强了.同学再一次给你说,真为你而到汗颜.你告饶了哇.不敢承认你是律师了哇.你写作水平也太差了.律师资格考试你法律文书是杂个过的关哦..你一张老脸了,感情你十多年是在瞎混啊..对不起哈,今天引起你不快了,引起你血压有点高,有点失眠了.不过这些都是你自找的.我从头至尾没骂过你一句脏话,可以却恶言相向.这都是还你的.让你的子女或家人,看到我给你回的,他们做何感想啊.你真的把你一家人的脸都丢尽了,睡了吧.不要在这里现世了,老不长进,还学人家混什么律师...你混得真是太惨了.被一个三十多岁的人教训,说得你我都不好意思了.

发表于 2007-6-6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明白了,你已经交代了,你只是个法律工作者,不是律师,所以你嫉妒,对吗

没有关系的,参加司法考试,获取资格,随便找家律师事务所申报,就可以做律师了。不是没有希望的。

我问你吃饭没有,就是估计你已经饿了很久了,生意不杂个,只有挨饿,只好做街狗子,见谁咬谁了哈

发表于 2007-6-6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就是看了我的法律文书,就算你能够背诵,你也只有法律工作者的份,能否做律师,必须参加国家的司法考试,你歪着脑筋算计我,想学司法文书怎么写,真是歪脑筋。不可取的。

发表于 2007-6-6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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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乐乐88836511在2007-6-6 1:48:00的发言:

还不到2点钟,我也没有怎么样你,别逃。

你还要出庭挣钱呀,真可怜。

努力一把,把司法考试通过了,再奋斗30年,等孩子大了养活你,你也就可以象我这样吃饭等死,不需要工作了。

你也确实在等死了,被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说得体无完肤,你确实也没有什么颜面了,祝你睡到吃睡到屙,爬到死.对了嘛.你满意了嘛...又遭洗刷了,又夜壶上床寻到挨BALL了.你爽了嘛.

发表于 2007-6-6 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吵了,刚开始还好好的,座下来罢,大家谈一谈,!

非常欢迎广元的亲人来成都作客,并向你的母亲、家人请安,祝他们健康长寿。

发表于 2007-6-5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乐乐88836511:再送你一句话:皮肉之伤很好治,恶语伤人恨难消.

你人大面大的再羞你,我怕你肾上腺激素上涌,做出些惊人之举.你还有什么下三滥的手段尽管放马过来.尽可能的多找几个马甲.你还有什么上乘的马戏,本人恭候之.你不要退却哦.

 

发表于 2007-6-5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乐乐你四十多岁了,你终于按奈不住了,按理说四十多岁更年期不应提前的.但是你提前了,几张贴子就搞得你悖然大怒,失去了理智,张起一张血盆大口开始乱吠了,你妄称自己是个律师,一个从业有十多年的律师,但是看了你给我发的短信,哈哈哈,你连个讼棍都不配.我姑且算你是个讼棍吧,我正在想象,在庭上你被检方或被对方代理人辩得哑口无言时的丑态..一点城府也没有啊你,

对了这是你们业内最拿手的,私下勾兑,最拿不上台面的东西你,你居然发到了我的信箱里,太喜剧,你们业内最常用的东西你终于用出来了,但用得不太高明,被我抓住了证据.你说我是小泼妇,还说我是什么街狗子,对不住我受不起,我还给你,你送给你老母吧,不要说我骂人,我只是将就你给我的东西,我嫌他太脏了,受用不起,还给你,只有你最配.

你号称是律师,不对依你现在行事的手法连个讼棍也算不上,一个小小的争论,想不到你真的沉不住气啊.你是否意识到你说我是小泼妇,说我是什么街狗子,我认为你在骂我,在侮辱我,侵犯了我的名誉权.不好意思啊,如果你当面给我说这几个字,我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不过你是发的短过来,我无意间一不小心给粘下来了,真不好意思,我也从事法律工作快十年了,我也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你的IP是查得到的,你不要讨了我的嫌,我那天一发飚,我也要行使诉权哦.这就要看我高兴不高兴了.我和几乎天天要和律师打交道,真的没见过你这么差的玩意儿,(叫你律师污蔑了这个职业).不要以为我是唬你,我有的是时间.我说话会留余地,但我发起飚来做事不得留余地的.

乐乐:不晓得你学法律时学过这句话没,我不同意你所发表的意见,但我绝对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怎么几句话就驳得你需要恼羞成怒,我百思不得其解,文中的辩驳不是针对你乐乐个人,而是针对某个事情,那晓得你真的会抓屎糊脸啊.你真是的.

我真的服了你了,你真的太有才了.想想你从屁眼里挤出里那几句骂我的话时的表情,我真想笑,小心点别使太大的劲了,小心痔疮爆了.

本来想把你骂我的粘子向版主投诉,想了想如果你被封了ID,我杂个找你喃,你换个马甲来我就认不到你了.且留你的ID,看看你下一步怎么表演吧,律师乐乐.瓦卡卡.坛子里少了你这些没有沉府,但表演欲又极强的人,真是麻辣社区的一个损失,因此,你6月5日你发给我的信我不敢自专我只有发给广大坛友看看.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发表于 2007-6-6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火药味越来越重了,大家歇歇火吧.在这样下去就不知道那个在影响市容了.和谐社会是靠大家.

发表于 2007-6-6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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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红椒在2007-6-6 0:09:00的发言:
怎么火药味越来越重了,大家歇歇火吧.在这样下去就不知道那个在影响市容了.和谐社会是靠大家.

就事论事,那知,乐乐88836511同学在,短信中骂人,骂人是不对的嘛,当然要光明正大的辩驳,反正他说他是一名律师,我当在训练他嘛.

发表于 2007-6-6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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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乐乐88836511在2007-6-5 22:36:00的发言:

杏帘例举上海市的出租车行风,叫我知道了,侬应该是上海人。今天在这里如此执著地讲理,非要把理争过来的作风,是真正的上海风范,认死理的风格。我理解了。

楼主的观点,始终是出租车司机没有职业道德,跟乘客吵架了,违反了出租车的行规,应该遭到全社会的谴责,同时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帖子,通过大家谴责出租车司机的不良行为,增加一些影响力,促进这个成都市的出租车服务水平提高。

这个愿望的确是好的。而且,从论战的坚韧劲儿看,也的确是宁死不屈的女中豪杰形象。社会风气建设需要大家的努力,在这一点上,大家该向侬学习。

基于侬的出发点,也许我不应该指出在吵架事件上的什么。出租车业的行规,就是不允许司机回嘴,回嘴就是违反纪律,违反职业道德,管侬有理无理。只要被投诉,那是绝对要向司机开刀的。也许是侬知道这个,所以,侬给我们看到的是,侬认为自己是全部对的,司机是全部错误的。

如果从公道的角度说,我对侬的批评,应该是公道的。静下心来的时候,请仔细想一下,大概我已经把司机需要说的提供给侬了,侬也站在人家司机的角度想一想。起码了解应该怎样和司机交流。

祝:健康快乐!


我干你啊   你那么会查 麻烦你查我的IP   给我制造血案    我一天什么都怕  就是不怕案子多  

   我经手搞的案子估计你娃还不知道插哪个野地里的野葱    我真的希望你来给我知道点什么以外

  我这个人不怕事    就怕事搞的不够大   不够激烈       

本人从专业的眼光看你    你应该去看看心里医生 或者到精神病医院去检查了`````兄弟   为了你的将来   为了你的孩子   为了你家的那口子```为了你的母亲大人````听小弟一句话`````

      你不是能的很的嘛   你博客里有我的QQ    要不我们单聊也可以    

不是能的很嘛   怎么连个屁也不敢放````````

我这辈子最看不起的就是律师..............

律师该在律师事务所   跑国有单位了??????爬爬爬     看见律师我就恶心``````

发表于 2007-6-6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怕血呀?

尿裤子了没有?

没有就不放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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