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了!包青天你在哪裡?
我是中国科学院成都计算所的科技人员,1993年创办了民办科技企业科成技术公司,1999年开始的一场诉讼恶梦使我们的命运掉入深渊.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八日,我公司与四川省川图实业总公司签定转让协议书一份。协议书规定:由川图公司将其拥有的川图花苑52亩土地转让给我们使用,甲方有责任将产权转移等未尽事宜办理妥当。转让前后川图公司多次重申其拥有的土地是合法的,可以办理合法的转让手续。川图花苑移交后我们走访省、市国土资源和建设管理部门,认为:土地系农村集体土地,非川图公司拥有,根本无权转让;地面建筑没有一书两证是违法建筑,不能办理产权证,也不能转让。川图公司的欺诈行为,造成了他们根本不能履行本协议的状态。从一九九九年四月开始我们一直要求川图公司返还资金未果,于一九九九年八月起诉至青羊区人民法院,要求判决协议无效,退还已交转让费并赔偿经济损失.一审法庭拖了近一年后于二零零零年七月判决:”协议无效,退还已交转让费,双方损失各自负担”。我们认为这一判决不公,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方应当赔偿我们的损失,但由于我们经济困难,公司快被拖垮,希望尽快收回资金,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法官故意拖延执行(该法官因其它腐败案被判刑),被告故意拖延退款,利用关系要青羊法院再审,青羊法院在被告没提供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违规再审,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再审判决我们败诉, 青羊法院把无效协议改判为有效协议。我们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零零二年终审判决认定:造成转訨旡效图书馆是主要过错。该转訨有一定的欺诈行为.被告虽然再次败诉,但法院仍判决损失各自负担.至此历经三年多,使我们损失了几十万元万元,公司也垮了。本以为可以结案了,但在中院判决生效后半年多,被告仍拒不执行。由于青羊法院付院长利用职权非法干预(后因其它腐败案被判刑),我们向市人大反应,市人大领导批示:’请督促法院依法尽快执行”,经市,区二级人大多次督促,还是不能执行,按市人大督办意见,中院指定高新法院执行,令人不解的是,高新法院明知青羊法院执行法官已组织双方当事人签字同意主审法官释疑,当主审法官释疑对被告不利时,被告反毁,因副院长的干扰,才指定高新法院执行,高新法院却不按判决执行,拖了几个月既不发强制执行通知书又不执行,以需对生效判决的内容进行调查为由一再拖延,故意偏袒被执行人,强行指定评估单位对被执行人的损失进行单方面的評估(评估不是生效判决的内容).明知不能由执行局下裁定认定不能反还的原因,责任和赔偿金额,而高新执行局却下裁定修改判决实体,要申请执行人赔偿被告损失。
二、本案的主要问题:
1协訍是有效还是无效?
2造成协訍无效是谁的过错?
3应该谁赔偿谁?
三,已认证的问题:
前两个问题已经认证:
1我们认为转訨协訍无效,被告认为转訨协议有效。终审判决转訨协訍无效。(见1判决书,2成都市青羊区国土局”关于四川省川图实业公司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处理意见”)
2我们认为造成协訍无效被告应负主要过错责任。主审法官认为:“造成转訨无效图书舘是主要过错。该转訨有一定的欺诈行为”。(见1判决书,2青羊法院法官对中院审判长趙青兰的电话释疑记录)
四,我们与法院的争论焦点:
第三个问题应该谁赔偿谁?是我们与法院的争论焦点.我们认为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当然应该由被告赔尝受害方损失。中院却判决双方损失各自负担。更有甚者高新法院下裁定由原告赔偿被告损失。
前二个问题是基于事实和法律得出的结论,而第三个问题却有三个不同的结果.对此懇请各位网友評论!
五,八年了!包青天你在哪理?
本案涉及成都市青羊区多个基层政府部门的渎职问题,国土局违规批地,掩盖真相;乡政府为了招商弄虚作假;建设规划部门对违章建设放任自流,法院枉法判决……本案虽然经过成都市人大领导多次批示,市人大内司委多次督办,多个市人大代表督促,竟然毫无进展。
本案是一个既不公正,也无效率的典型案例。转让集体土地是违反土地法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所签协议无效,应按过错责任原则赔偿。一个很简单的案件被复杂化,案件历经八年,一审判决生效已七年,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费收了8次,涉案法官几十人,诉讼成本之高,耗时之长是少有的,被告不履行生效判决,拿着我们的巨额资金用了五年多,法官在关系、权利的干预下,久拖不决,不能依法办案,甚至搞腐败乱办案,致使我们受到很大的损失。我们的财产和员工的身心健康都遭受巨大的损害!
八年来上千次来往各级法院和政府部门,长期对于案件判决与执行问题的焦虑导致的过度紧张以及心情不愉快,终于使我的身体被击垮了一一经过医院的检查和诊断,我已经患上了癌症!作为一个癌症病人,我用生命呼唤人间的公正!呼唤包青天的出现!
中国科学院成都计算所 曾理
电话号码:028 66909049
200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