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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苍狼≯

[转帖]昨日凌晨成都市中心发生恐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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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9 19:08 |

 从残破的12号大院大门向街上望

面对残破的家园居民显得很无奈,镜头正面两位是闻讯赶来帮助居民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发表于 2007-5-29 22:13 |
[em03][em03][em03][em06][em06][em06]

发表于 2007-5-30 12:09 |
  不服的打死.

发表于 2007-5-30 12:28 |
QUOTE:
以下是引用3972393在2007-5-30 11:55:00的发言:
城管这些杂种还真他妈有一套哈

宝气~~~管人家城管锤子事情~~~是拆迁办或者房管局的范围~~~~~不晓得就不要发言~~~~

坚决抗议这种肮脏下流卑鄙无耻的恐怖主义行为!!!!!!

发表于 2007-5-30 11:55 |
城管这些杂种还真他妈有一套哈

发表于 2007-5-30 21:05 |
[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5-30 21:16 |
太有悬念了

发表于 2007-5-30 18:54 |
这个社会也真太黑了

发表于 2007-5-30 20:23 |
[em03][em02][em04]

发表于 2007-5-30 20:22 |
[em03][em04]

发表于 2007-5-30 20:23 |
[em03][em01][em02]

发表于 2007-5-30 20:23 |
[em02]

发表于 2007-5-30 22:57 |

这个没有政府的事,这是典型的群众斗群众。咳!!!

如果政府参与点什么,这些一造谣为职业的记者,眼珠子立即就变成2同了哈。

大家都忍让点,何必这样呢。

发表于 2007-5-30 22:05 |
几天过去了,各媒体和有关部门屁都没放一个。

发表于 2007-5-31 10:43 |

这个黑社会也真“黑”呀!

黑得连媒体噤了声,公安也追不到线索,——就连“天网”也瞎了眼…………

    ——好在这部相机倒还色彩分明!!

暂且当作黎明前的黑暗.

发表于 2007-5-31 12:51 |

怎么可以这样干哟!!!!!

成都是国际大都市,城市建设是要支持的嘛!但不能用高压政策呀,保护个人合法私有财产呀!

同意并支持37楼的说法!!!!不能为了承建方的利益而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发表于 2007-5-31 12:25 |

估计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看着吧

发表于 2007-5-31 09:56 |

价钱给够,该搬的就搬了吧,城市建设还是要支持的。

话虽这样说,有一定道理,但是仔细想象,还是想说说良心话,冒着帖子被删还要上报公安厅的危险还得说说,如果明确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么他的房子他愿意1块钱卖掉他不会怪政府或怪谁,他不愿卖100万他也不卖,但是市场价格会很公平,一般价格给够他还是会卖的,卖了他可以去其他地方买,可以赢利,他愿意。农民的土地也是一样,卖了他可以又买,不存在影响国家建设的问题。大家看看日本,南韩等近邻如此有没搞好吗?当然汉城街头确实有些地方看起来比较乱,比如蜘蛛网似的电线,因为他不能影响个人的产权,个人不让你的电线从他家地下过你就不能过,但也丝毫不影响汉城及南韩的形象啊!!!

所以我坚决支持公民合法财产不可侵犯!!!坚决支持实行私有制!!!

(虽然我并没有钱哈,但是我会努力)

发表于 2007-5-31 00:21 |

双方应该坐下来吃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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