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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酒道

对《巴中户外运动俱乐部》群的一点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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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刚看到你的帖子,作为户外群里的一员,我首先在这向你说声“对不起”了。

  我们那个群以前是普通群,人数确实有些紧张,出现一些不愉快在所难免,希望你能宽容些,也希望我们群内的所有朋友都宽容些,这样,我相信就不会有这个帖子了。不过,昨天我们的群已升为高级群了,我们还是欢迎你加进来,好吗?我相信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大家都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为了一个共同的愿望走到一起,能和睦相处不是更快乐吗?

  愿意加入我们队伍的朋友,欢迎你们!!相信我们会是一个充满爱心、和谐的群体,拿出实际行动来证明,好吗?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人海一粒灰尘在2007-5-28 20:09:00的发言:

呵呵,我只是冷笑!!以为是什么哦。。。。。。

不过对里面的几位朋友有好感,例如3楼、5楼、7楼、8楼等朋友,其余就不想说什么了(看那有的发言,好象莫得那个敢对他们说点反对意见,不然的话,群起而攻之,砖头拍死你,呵呵。幸好那不是当大官的,忽然明白了中国好多当官咋就是那素质,原来,不说了,有人要向我扔臭鸡蛋了。。。。。。。

楼主,你还好点点,那次我发了篇帖子,有人不问清红皂白就开骂了,呵呵,那架势。。。。。。算了,不说了。

我本来以前也在里面,不过,看了几次,就退了出来,无聊,有些就那素质。。。。。。。以为是什么哦!好象天只有巴中这么大,世界就是巴中。。。。。。。呵呵。。。。我只是冷笑!还是赶紧上自己的网吧。

呵呵。。发贴的时候也是抱了被扔臭鸡蛋的心理准备的,不过看来大部分朋友的心态还是很正确的

发表于 2007-5-28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闲着没事

到巴论溜达溜达

问候问候巴论户外活动俱乐部的朋友们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巴山兰在2007-5-28 19:21:00的发言:

   对户外活动感兴趣的外地人虽然不能参加本地的活动但有可能参加了他们所在地的活动, 吸收他们入群有助于更广泛地交流户外运动的心得感受,相互借鉴各地经验,,俱乐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吸收他们是明智之举,迅速纠正是对网友的重视,相信酒道朋友会理解.

  我因为时间分配不过来没有加入这个群,但对这个群的活动很关注支持,因为如楼主所言,他们开展倡导的是积极健康的活动,况且他们大部分是年轻人,这对于现今部分年轻人思想处于迷茫彷徨,生活态度消极的状况起一个积极引导的作用,我们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应该尽到倡导并维护社会好的风气,正确引导下一代并率先垂范的作用,因此我即使没多少时间上网更不喜欢把时间花费在上网上,也尽可能抽个哪怕10分钟浏览论坛里的情况并尽可能参加他们的活动,也希望更多的特别是在外地的巴中老乡把新的信息通过这个群传达到家乡.

问好,朋友

发表于 2007-5-28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hero1101954)巴中论坛户外运动俱乐部QQ群回复...

QUOTE:
以下是引用hero1101954在2007-5-28 18:16:00的发言:

尊敬的酒道朋友:

    你所反映情况已悉知,首先代表全体群员向你表示道歉。因本群人员已满,事前全体群员商定,在外地不能参与活动的朋友一律劝退,实属无奈,现在本群已升级高级群,全体群员热烈欢迎你和你的朋友加入。至于管理员“大鱼儿”对你和你的朋友在言语上的冒犯,经查看聊天记录,情况属实,经群常委会研究决定,暂停“大鱼儿”管理员职务一周。感谢你对本群的关注,希望你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此致

敬礼

巴中论坛户外运动俱乐部常委会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欣赏你的处事风格

无论一个什么样的群体

只要能够看到自己的缺点

能够勇于出来承担自己的过错

那么他的品质就是值得信任和肯定的

我相信,巴中暴走团能够有你这样优秀的人才将会更精彩

发表于 2007-5-28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我也能够参加你们的下一次活动

发表于 2007-5-28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看了一下,朋友一场,《好说》。

发表于 2007-5-28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

发表于 2007-5-28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楼主这个贴,不由想说几句,那个大鱼儿什么玩意儿,我是巴中人,有次误入户外运动俱乐部QQ群,我好歹是个律师,提几点中肯的意见,想给大家做个幕后参谋之类的,谁曾想,这虾子不分青红和皂白,一脚踢我出群。什么东西,团队有这号人,早晚垮台,拜托以后参加活动也要分个人员素质,不要什么人渣都往里边入,说你是农民还把咱农民伯伯玷污了,说你是劳改犯,劳改犯像你这种早就遭黑枪了。说到这儿说说咱们的户外运动,注入献爱心送温暖捡垃圾献血之类难道不是我们平时就该做的吗,户外运动就户外运动,献爱心就献爱心,不伦不类,如果是想出风头算我这番话没说,为啥做好事大家都要扬名呢,再说了,就这点事,值得这么宣扬吗

发表于 2007-5-28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两个姐姐都在群里!我也来!

发表于 2007-5-28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把自行车分部搞起来,多项运动结合起来啥[em02][em02]

发表于 2007-5-28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关注!

发表于 2007-5-28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是小才在2007-5-28 23:28:00的发言:
管你是巴州人,平昌人,通江人,还是南江人,我们都是巴中人!走,骑自行车,转二环路去。

才兄,我们今晚骑到枣林去了,帅哥护着美女,清风伴着明月,那叫一个爽,啥时候你也出来遛遛,不要光说不练,哈哈

发表于 2007-5-28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普罗旺斯在2007-5-28 21:51:00的发言:
看到楼主这个贴,不由想说几句,那个大鱼儿什么玩意儿,我是巴中人,有次误入户外运动俱乐部QQ群,我好歹是个律师,提几点中肯的意见,想给大家做个幕后参谋之类的,谁曾想,这虾子不分青红和皂白,一脚踢我出群。什么东西,团队有这号人,早晚垮台,拜托以后参加活动也要分个人员素质,不要什么人渣都往里边入,说你是农民还把咱农民伯伯玷污了,说你是劳改犯,劳改犯像你这种早就遭黑枪了。说到这儿说说咱们的户外运动,注入献爱心送温暖捡垃圾献血之类难道不是我们平时就该做的吗,户外运动就户外运动,献爱心就献爱心,不伦不类,如果是想出风头算我这番话没说,为啥做好事大家都要扬名呢,再说了,就这点事,值得这么宣扬吗

朋友,你做为律师素质一定比别人高一筹,希望下次不会看到你这样攻击他人的帖子。。。。。。

发表于 2007-5-28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代表群委给你道个歉,感谢你一直以来默默关注、支持我们,对于管理员大鱼儿我们群委已经给予了严厉批评,并作出停职一周的处理,以前我们的群资源确实太紧张了,现在我们的群升级了,希望你和你的朋友不计前嫌,加入我们的团队。我们在群里等你。。。。。。。

发表于 2007-5-28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管你是巴州人,平昌人,通江人,还是南江人,我们都是巴中人!走,骑自行车,转二环路去。

发表于 2007-5-28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em05]

发表于 2007-5-28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7-5-28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口水,又见口水。

大家都理智点?

一点小事,双方解释开就好了。

别骂群架哈。

发表于 2007-5-29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踢出去了?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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