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如下问题正面回复,不要老是用你那个万能帖到处粘贴:1.南部县对我和徐正敏等11家“广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拆迁是启动于2011年10月,直到2012年5月,都没有任何拆迁公告和红线,但2011年12月,南部县在没有公告和用地红线的情况下已对我们11户中的大多数实施了房屋拆除,仅仅剩下因安置点没落实而不同意拆迁的我们5家,此问题是否属实?2. 南部县当时用的集体土地征收方案拆迁我们11户国有土地上房屋,且根据南部县政府蒋育文等诸干部所说,南部县近三年来,用集体土地征收方案拆迁了上万户,其中很多都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是否属实?3.我和徐正敏等11户 “广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被拆迁人的拆迁项目启动于2011年10月,截止2011年12月已基本上拆完,仅仅剩下我们5家因安置点问题而没有拆,南部县却用晚于我们这个项目8个月才启动的”广南路定水出入口拓宽与市政工程项目“对我们实施强拆,是否属实?4. 南部县2012年6月1日突然将我和徐正敏等11户“广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被拆迁人纳入“广南路定水出口拓宽与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我们及时对此提出书面异议,并多次要求出示项目变更批准书,但南部县不予理睬,且该项目新增的10余家至今没有开始拆迁,一直还是只评估和拆迁我和徐正敏等原项目这11家中还没拆迁的这5家,是否属实?5. 南部县对我和徐正敏等5家原广南高速路建设项目被拆迁人的房屋评估,并没有由我们被评估或被拆迁人选定评估公司,评估公司在评估中也没进入我和徐正敏家,“专家”们就房屋外观得出评估报告,此事是否属实?6. 为了威胁我和徐正敏等被拆人,南部县国土局违法注销徐正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认定我的30多年的房子是违章建筑,后来均被撤销,此事是否属实? 7.南部县国土局在徐正敏诉其违法注销土地证一案中,提交到法院的土地登记档案里,其中有一本档案里,凡是涉及应当由徐正敏签名的地方均被他人仿冒徐正敏字迹签写,经徐正敏申请对此作笔迹鉴定,但法院以“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为由不予支持,此事是否属实,如属实,是不是可以用工作人员失误而致多处冒签他人姓名来解释,是否可以认定国土局伪造国家档案,依法,这种行为应当如何处理,责任人是否有资格担任国家干部?7.南部县承诺给我们的安置点一会儿是高家湾,一会儿是冯家湾,一会是松木山,一会儿半年平整出来,一会儿说已经招标开山了,一会儿说镇党委书记正在湖南找人来开山,但不管是哪个湾或者哪个山,一年半过去了,县政府承诺的给我和徐正敏等这几家的安置点还没有动工进行平整,山还是那座山,湾还是那个湾,此事是否属实?8.南部县一会儿要在我们这里修出口,一会儿要修下穿隧道,一会儿要把国道212扩宽,一会儿要修互通链接,一会儿要修立交桥,一年多来,方案数次变化,此事是否属实?9.南部县定水镇党委书记对我和儿子说:“(1)南部县一直搞的就是钓鱼执法,今天钓到你徐正敏就该你倒霉;(2)绝不怕违法拆迁,敢违法担责,但是如果拆不了,5月1日就要下课,只要拆了,不管怎么拆,明年5月1日我还是这个镇的党委书记,不信可以走着瞧;(3)我就是比泼妇还泼妇,南部县搞的就是钓鱼执法,你徐天志能把我怎样?”此事是否属实,如属实,这样的干部是不是合格的人民公仆,这样的人有没有资格继续担任国家干部?10.定水镇副镇长汪朝阳同志打电话给我的法律援助人,说:“我们知道很多事情都是你在出主意,我们单独给你10万元钱,不要让我和徐正敏晓得,你也不要再帮他们了”,此事是否属实? 如属实,这样的行为构成什么,依法应该如何处理?但这样的人还在继续担任国家干部,相关领导者应担负何种责任?11.当地老百姓传言,实际上拆那些房子主要是搞开发,只有极少用于部分用于南部县说的那些变化无穷的项目,这个问题,我们也不确定,只是听说,陈正泽县长能否正面答复,承诺我们这些被强拆或被拆的房屋腾出来的土地只用于广南高速路建设,不可能用于任何形式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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