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岳县各乡镇10名重庆特困知青的 申 请 书 尊敬的安岳县县委、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李文琼、肖秀兰、刘发萍、张菊芬、曾德蓉、万成兰、肖小平、周开秀、伍玉洁、李玉华十名重庆特困知青下乡到四川省安岳县各乡镇,在农村与当地农民结婚(其中有五名知青在农村受了残疾,持有残疾证)。 申请的事由:我们十名特困重庆下乡知青1971年初中未毕业, 16、17岁为响应中央号召,由重庆市山城大都市离别父母和亲友,下乡到四川省安岳县离县城偏远的丘陵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成天日晒雨淋,风里来雨里去与穷山恶水作拼死的斗争,比入狱还艰苦,部分知青还受残,整整十年,超出结婚年龄,迫使我们在农村与当地农民结了婚,浪费了我终身后悔不转的青春年华,用任何金钱和物质财富都不能弥补的损失。 一、1971年我们下乡时四川省省委、省人民政府、重庆市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给我们每一名知青拨款专项资金安家费伍仟元人民币,给我们建修住房,购买农具、家具、日常生活用品。1971年至2007年的物价上涨了11倍,当时的伍仟元就是现在的伍万伍仟元人民币。 二、根据党中央于1979年6月4日发文件给全国农村的已婚知青和知青的丈夫安置有固定工作单位上班,能保证长期生活来源的工作单位,同时要解决好知青的子女城镇户口和温饱问题。 安岳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劳动局部分领导为了他们个人利益,用我们的名额指标来解决他们的亲朋好友农业户口安置工作,解决城镇户口,解决全家住房。例如:安岳县知青砖瓦厂是为我们知青所修建,为什么我们重庆知青一个未上到班呢?现在知青砖厂被迫卖,不是知青的职工还分了三四万人民币,又买社保和医保,还有余款,又有固定住房住,丈夫及子女都安置了固定的单位工作。专门将我们安置到安岳县各乡社办企业发不起工资,我们重庆知青实无办法,过着苦不堪言的痛苦生活,我们一直找安岳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长达二十多年都是压、欺、哄、骗至今都未得到丝毫分文资金及 物品补助解决。 三、我们十名特困重庆知青赤手空拳下乡,赤手空拳下岗,从未得到安岳县县委、县人民政府丝毫分文补助和精神上的半点安慰和支持。 四、我们无住房,全家老少无单位、无工作、无任何资金来源,我们四处奔波厚着脸皮、流着眼泪、说不尽的好话去化缘、借款、贷款叁万余元买了一份社保,实无办法去买一份医保。我们每月工资不能维持全家生活,更无法去还我们的贷、借款,我们无脸再见亲朋好友,我们在亲朋好友们眼中成了瞧不起的白眼,我们自己感到羞耻、无奈。我们在羞耻无奈的痛苦、难过中,特来申请书请求安岳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大力支持我们十名特困重庆知青实际困难。以上一切都是安岳县县委、县人民政府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申请的目的:一、我们十名特困重庆知青要求安岳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我们下乡专项安家费一次性付给我们每一名知青用现在物价计算即:伍万伍仟元人民币。十名知青共计伍拾伍万元人民币。 二、根据国家劳动法26条、27条、29条规定,劳动用工单位每一年补助一个月工资,我们被安岳县劳动局发文安置在安岳县各乡社办企业至今三十余年未解除合同关系。三十余年即三十余个月,每月每人基本工资叁佰陆拾元人民币计算,每一个青应得工资补助费壹万贰仟玖佰陆拾元,十名知青共计壹拾贰万玖仟陆佰元。 以上两笔款资总计陆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请安岳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在2007年3月底以前付给我们十名特困重庆知青,以免我们到北京找胡锦涛总书记讨回这笔款资。 三、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三峡移民、失地农民、贫困山区农民、残疾人都会得到国家很多优惠政策及资金补助,难道我重庆大都市的下乡知青该倒霉无人管吗?不!尊敬的父母官,你们有责任,而不可推卸的责任,乞求安岳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帮助我们十名特困重庆知青在安岳县岳阳镇北坝开发区征土地五亩,修建一所养殖场,养猪、养鸡、养兔(自种饲料,修建住房、修建养殖圈舍等用土地)。来解决十名特困知青早日脱贫致富、还清贷款、借款及17名知青子女待业、温饱等大问题。 特此申请书,请安岳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大力支持我们为谢! 此致! 申请人: 李文琼 岳阳镇(有残疾证)(租房住) 肖秀兰 人和乡(有残疾证)(在农村住) 刘发萍 新民乡 (有残疾证) (在农村住) 张菊芬 岳阳镇(有残疾证) 曾德蓉 石羊镇(有残疾证) 万成兰 两板桥乡 (有残疾证) (租房住) 肖小平 横庙乡 (在农村住) 饶均福 白塔寺 (租房住) 周开秀 岳阳镇(有残疾证) 伍玉洁 岳阳镇 (租房住) 电话:4688135 13096069589 2007年2月1日 2007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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