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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敢问苍天:还有没有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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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儿在校大学生黄俊被郫县和平派出           
                所警察殴打致精神病人的详细情况
我叫李俊英,女,今年43岁,家住四川省仁寿县满井镇,我儿黄俊,今年20岁,是成都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2011级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3班在校学生。
2013年1月13日20时许,我接到黄俊班长打来的电话:说黄俊被郫县和平派出所警察带走。黄俊当时用班长手机和我通了话:“妈,我被这里的警察打了,我不相信这里的警察,喊爸到其它地方给我报警。”22时许我们赶到和平派出所了解情况,警察说黄俊袭警,我们想了解情况,黄俊为什么会袭警,警察说保密。于是,我们经过多方了解,大致情况如下:13日下午3点半左右,黄俊在文信路看到一辆黑色的吉利远景轿车,发现车牌被磨损过,怀疑是赃车,于是到和平派出所报警,警官态度不好,又返校进保安室找保安用座机报警,被反锁在保安室。没过多久,来了几名和平派出所的警察,不知保安与他们说了什么,开门便说:“你娃儿还嫩了点儿!”并要抓他,黄俊说:“我没犯法,你们凭什么抓我?”于是就想挣脱跑开,警察一把就把他按倒在地,一名警察用脚踢他,刚好踢到他的嘴上,黄俊就顺势咬了他。此事被校门口路过的五六个同学看见还用手机拍了下来,但被警察强行要求他们删掉了。
我们要求看望孩子,和平派出所警察告知我们,黄俊已被移交至郫筒派出所。于是,我们赶到郫筒派出所,要向警察提出看一下孩子,值班警察说:“不准许。”我们无奈只好回家。于1月14日早晨9时许到郫筒派出所再次提出见一下孩子,仍被告知不准许。半小时左右,警官带黄俊出来上厕所,见到我时喊了一声:“妈,我冷!”我看见孩子上身只穿了一件带有血迹的内衣,脸上多处有伤,双脚一只穿着袜子,另一只穿着无底的鞋子,反手戴着手铐,冷得直发抖。我向警察提出给孩子穿我们带过去的防寒服,请警察把手铐打开,被警察拒绝,我只好把衣服披在他的身上。这时,孩子口中不停念到:“我要当警察,警察过来我要送你们东西。”孩子语无论次,精神已有些异常,我看见孩子的惨状忍不住失声痛哭,瘫倒在地。我哀求警察:“求求你们,让我把孩子带到医院去看看吧,他精神都不正常了。”郫筒派出所所长蒋晓洪说:“不是你说有精神病就有精神病,要做司法鉴定。”仍被严辞拒绝。我和我爱人黄冬明又去求情,郫筒派出所杨开智副所长告诉我们去找和平派出所,取得和平派出所受伤警察的谅解并给他(杨所长)打个电话就可以立马放人。
于时,我们又赶到和平派出所,并打了李所长的电话,他说安排常青所长负责此事,于时我们又找到常所长,我们主动提出去看望受伤警察并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希望能得到他们的谅解,常所长问我们带了多少钱,我就把钱拿出来摊在桌上数了一下,只有3990元钱,我留下90元做路费,3900元先赔付受伤警察的药费,常所长未做明确表态,又叫我们回到郫筒派出所,说只要郫筒派出所给他打电话,他就愿意协调此事,于是我们又回郫筒派出所,见到我们的夏鲜警官问:“有无关系?”我说:“没有关系。”夏鲜警官又问我们有无钱,我丈夫伸出一双粗糙的手,告诉他我们是打工的,他就说:“没有关系,没有钱就不好办”。就这样,两个派出所之间像踢皮球一样,互相推诿,我们往返多次未果。
我们非常无助,于时给家人打电话,14日16时许,我和家人们赶到郫筒派出所又再三请求,杨所长当着我们的面给常所长打了免提电话:“黄俊这件事怎么处理?”对方回答说:“按法律程序办。”于是我三妹向杨警官提出能否看娃娃一面,杨警官思考一会儿后答应只准一个人去看,三妹带着灰色毛衣在警察的陪同下去看了黄俊,大概5分钟左右三妹出来反映,孩子精神有些反常,目光呆滞,被卡在一张木凳子上,只穿着一件血迹斑斑的内衣,浑身直发抖,脸上、手上到处是伤,已认不出他三姨妈。三姨妈给他穿衣服时他直喊疼。我一听,担心孩子,就又向警官提出可否带孩子到医院去检查一下,仍被警官拒绝,警官说要等到下午6时上级才能出处理结果,但我们等至下午6时仍未果。
1月15日9时许,我们赶到郫筒派出所,刘警官拿出“关于黄俊涉嫌‘妨碍公务罪’通知单”让我签字,我们认为,此处理不公平,拒绝签字,恰遇局长在此开会,派杨所长与我们交谈,告知我们黄俊被刑拘3-7天,我们绝望极了。
1月15日下午5时许,我爱人黄冬明接到杨所长电话:叫我们晚上7:30去找他.于时我们在郫筒派出所等待,7:28分杨所长来到办公室问我:“是否接受调解?”我担心娃娃病情加重,于时答应同意调解.和平派出所的杨所长告知我们同意调解就必须写道歉书及付受伤警官医药费1300元,并且要求我们不上诉。我们为娃娃着想,就同意了。杨所长告知 我们:最快晚上11:30就可以带走黄俊,最迟第二天早上9时,结果事情再次无果。
第二天,16日上午我们再次赶到郫筒派出所,仍未接到孩子。直至下午4时许,黄俊才从看守所被送至郫筒派出所。下车时,那一幕惨不忍睹,衣衫褴褛,原来带血的衣裤和鞋都不见了,孩子看见穿制服的警察,怒目圆睁,歇斯底里地吼叫,语无论次,连父母都已不认识,言行举止完全已不正常。我们看见这种情况,拒绝接人,但派出所不理睬,我们有视频作证.我们给杨警官打电话,杨警官几分钟后赶到,威胁我说:“你不接娃娃走,我重新把他关进去。”我就回答说:“你关,反正我的娃娃已经成废人了。”于是,杨副所长让我们找督办。然后我们就赶至郫县公安局督办,督办刘警官拿出摄像机摄像,光线太暗,效果不佳,后由同学手机闪光照相并传给刘警官。之后叫我们先把孩子送医院医治,他们会介入调查。见娃娃如此可怜,我们只好自己带他到医院,娃娃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停地喊到:“要认错,不认错就用脚踢你,就跪到天亮。”16日晚上8时许,我们好不容易才把行为举止已完全失控的黄俊送往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他被诊断为急性精神性障碍。黄俊在重症监护室待了两天两夜,每天要靠打镇静剂才能入睡。我给他换衣服时才发现他身上到处是伤:背部有大面积淤青,还有被刀片割过的痕迹,肚脐已严重化脓,头部有包块,脸上,手上都是伤。一周已过去,无人答复和探视。我们已承担不起医疗费,我们认为导致黄俊精神性障碍病情系郫县派出所滥用职权所致,应由他们承担医疗费用及由此引起的后遗问题。我们已把相关情况反映给了这些单位:郫县督查办,郫县人民检察院,郫县公安局,郫县人民政府,成都市信访办。并向检察院申请做司法鉴定,至今没有一个回应。
我们向有关单位提出质疑:1、黄俊伸张正义报警为何反被警察抓捕、被刑拘?2、他在什么情况下袭警?妨碍了什么公务?他是否触犯刑律?即使“涉嫌妨碍公务罪”成立,难道警察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肆意毒打他,而导致精神病吗?(我们要求调学校监控,还原事实真相,郫县信访办主任裴正宇却说一年前已坏。)恳请贵单位予以依法处理,惩治责任人。给我们受害人及家属一个公正,公平的答复。我们强烈要求:还我儿健康!还我儿清白!还我儿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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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3-2-21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一辆嫌疑赃车报警会有这么大的动静出来

是为什么呢???!!!

严重关注事态动向!

发表于 2013-2-22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  如果是真的应该报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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