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山西省应县公安局非法拘禁 投诉人:张元仕,复员军人,1970年参加工作,山西应县下岗工人。 投诉人的妻子:张萍,山西应县计生局公务员。 2012年2月24日投诉人的妻子上北京看病。(有应县人民医院的转院治疗证明)2012年3月9日投诉人的妻子到解放军307医院取检查结果(结果未出没拿到),因确实有事需到最高检察院询问,返出时被对面的天安门分局留住,送往久敬庄收留,期间,应县计生局去人要将她接回应县,投诉人妻子因确系赴京看病,况预约14号上午北京医大人民医院专家做脑血流检查,所以没有答应回县,3月12日应县公安局去人将我妻子强行带回应县(在带出时有动粗的行为,但应县公安不承认)。 3月14号上午十一时多,接到公安局通知让投诉人到公安局签家属通知书,投诉人方知我妻子已被拘留,人被关押在朔州拘留所,从什么时间算起,投诉人及其妻子不知道,因没有书面的东西,随身所带的包已被扣留,内有北京医院的诊断书等手续和手机等物品,应县公安局告知投诉人,我妻子被扣留的理由是扰乱单位秩序。 3月15号上午,投诉人接到应县公安局刘庆民副局长的电话,我问他什么情况,他说我妻子已两天不吃不喝,他怕出事,随后让应县公安局派车,我在另一位局领导的陪同下到了朔州拘留所见到了投诉人生命已垂危的妻子,我此时也明白了应县公安局让我见我妻子的真正原因(他们不想因此事丢官帽)刘庆民副局长请示他们上级后同投诉人协商,将投诉人的妻子转回应县和谐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和谐医院是应县公安局的关系医院)投诉人的妻子平常血压是60/100,入院时血压是110/150,从3月15日起应县公安局每天派4名警察24小时看守,3月23日上午,代班的公安派出所长给投诉人打电话,说投诉人的妻子拘留解除,他们全部撤走,病人他们不管啦,投诉人问他,病人现在一切不能自理,你们这么做事符合哪条法律,在你们的眼里还有国法吗?一个半死不活的人,投诉人拒绝接收。 从3月23日中午,投诉人的妻子被应县公安局扔在了应县和谐医院,投诉人因在外地而妻子死活并不清楚(因投诉人妻子的手机被扣)。 3月29日投诉人回到应县同公安局刘副局长联系才知道从3月23日起医院已经停止了给投诉人的妻子治疗,而应县公安局怕输了理,更是无人去医院。3月27日和谐医院为了推卸责任给投诉人的妻子下了一份通知(后附此通知)。 投诉人当即要求刘副局长马上恢复对病人的治疗,谁有理无理以后再理论,刘副局长告诉投诉人早已同投诉人妻子的单位协调好,由投诉人妻子的单位应县计生局负责此后的医疗费,并当着投诉人的面给应县计生局长打了电话,说病人家属已回来可以进行治疗。从3月29日晚投诉人的妻子再次进行恢复性治疗。4月11日因拘于应县和谐医院的条件,投诉人的妻子出了医院,又一次转诊,现在在北京307、北医大等医院进行诊治,而就在4月11日下午,应县公安局派人去和谐医院归还投诉人妻子被扣物品,距投诉人妻子被拘已近一个月的时间。 需要说明的是,投诉人的妻子曾经因去北京寻找投诉人,两次被应县公安局非法拘禁,第一次是2010年2月10日被非法拘禁近50个小时,因为已是年除夕,后经另一单位的领导担保才恢复自由,第二次是2010年3月13日,遭到非法拘禁后,不知什么原因被送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两次非法拘禁后,投诉人的妻子曾求助新闻媒体,而公安局的纪检书记到应县计生局公开威胁,说什么你再敢动用媒体他就动用黑社会,如再敢上访上告就拘留劳教(以上有视听证明)。 投诉人的妻子原本是应县医院让转院治疗的病人,而公安局这一次是否故意延误她的治疗?(应县公安局明知她上北京是看病)现她的身体已受到摧残。到今天,投诉人及其妻子没有接到应县公安局出具的任何书面东西。 一个公民合法的权利就这样竟然完全被应县公安局剥夺! 温总理说要让复员退役军人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而应县公安局给予投诉人的竟是…… 投诉人身为社会最底层的一个下岗人,万般无奈,现求助于各新闻媒体,请帮帮我们,替我们讨还一个公道吧!
投诉人:张元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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