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公司经理素质太低了,盛气凌人,摆不正自己位置,把业主-他的衣食父母,当成他的下属,好象业主只归他管,和他协商问题,他不屑一顾,全都要依他单方制定的物管协议-这些协议是从他自身利益出发,很少考虑业主的根本利益.根本就没有服务意识.小区管理不能只顾形式,应该以人为本.比如,装修在保证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在自己有产权的阳台装玻璃,他凭啥干涉,这是公民的私有财产,业主有占有,使用,支配的权利.这其实以整体布局之名侵犯公民的财产权.侵犯业主的利益.其目的就是为了物管公司及其背后的房产公司的利益.另外,开发商售房时承诺物管费0.20元/平米,物管公司却收取的0.40元/平米,等费用繁多.物管公司应该把帐目公开,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广大业主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应该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选择真正能为业主服务的物管公司.[em02][em01][em03][em05][em06][em09][em11][em14][em16][em17][em22][em23][em27][e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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