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部县一男子被人打后吊死在家中 请公安机关火速破案还真相!”的真相
各位网民:
2013年2月24日,南部县兴盛乡村民米德能被发现死于定水镇新民街自建房七楼隔楼内。事件发生后,南部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会同定水派出所当即展开调查,并在死者哥哥和姐夫的见证下进行了现场勘查,结合现场走访,警方初步判断死者系婚恋家庭纠纷引起自杀。
支持这一判断的证据链条如下:
1,死者米德能,现年41岁,于2012年10月16日与前妻离婚(南部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夫妻二人共同财产为在定水镇新民街自建房一幢和一辆小型货车。双方约定,除自建房四楼外,其余六楼及婚生子女归女方,男方不承担抚养费;共同债务(多向死者亲属举债)20余万元由男方承担。
2,2013年春节期间,米德能从外打工返家,要求与前妻复婚被拒绝。2013年2月22日晚,死者到前妻住处(系自建房二楼)再次与前妻发生冲突并打架。2月23日上午,前妻到派出所报案,称在自家遭到前夫米德能的殴打并致伤,前夫情绪激动,有自残行为,要求派出所调查处理。当日中午,死者哥哥在电话联系不上米德能的情况下,向派出所报米德能失踪。2月24日,米德能被发现死于定水镇新民街自建房顶楼隔楼内。
3,经现场勘查,发现米德能与前妻所建的自建房系封闭环境,周围均有住户,5至7楼均被死者前妻出租。发现尸体的隔楼,长期堆放大量杂物,灰尘较多,现场未见明显的打斗痕迹。
4,法医尸表检查未见致命外伤,未发现明显中毒症状,尸表症状基本符合自缢(窒息)死亡特征。
2月26日,死者亲属及部分群众试图制造轰动效应,聚集大量人员围观,已经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为此,南部公安严正声明:
任何公民应当依法表达诉求,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且自己的维权行动不得危及公共安全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死者亲属对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调查及初步判定不予认同,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尸体解剖和毒物检验,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法定证据,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立案标准后,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网民所见照片大多属于尸斑,是死亡进程的客观表现。南部公安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多次向死者亲属提出尸体解剖,进一步调查事实,遭到死者亲属的强力反对。他们提出要求死者前妻出面解决相关事项及债权债务,要求公安机关先行定为刑事案件,先行缉拿凶手(死者亲属明确所指系死者前妻),才同意进行尸体解剖和相关毒物鉴定明显不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四、南部公安已对米德能死亡进行了认真负责的调查,并积极劝导、努力协调死者亲属对米德能进行全面尸检,主要是进行勒痕检查,判断系生前伤或是死后伤;进行血液、胃内容、及部分内脏组织检验,查验是否存在毒物;进行尸体解剖,查验其生前是否遭受暴力袭击致死。上述过程均允许死者亲属,包括死者亲属委托、聘请具有现场勘查、法医毒化及鉴定知识的专业人士现场见证。上述过程均能阳光、透明,警方愿意接受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网民发言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明显不符合客观事实,未进行合理判断和具体调查,试图掺合个人私利,妄自对公安机关进行攻击、诋毁人民警察声誉的个人南部公安将依法查处。
追梦十年繁花十年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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