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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帅哥小白

与区医保局谈谈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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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两个朋友最近生病住院后,和楼主说的情况一样.其中有个病人前一天做胃镜复查还是胃出血,仅仅因为费用超标,强制出院了.听起来都叫人寒心啊!

发表于 2007-7-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局定的指标合理吗?如果那样生病也要按指标生哟

发表于 2007-7-9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局已经承认在《医疗服务协议》中约定了定点医院参保职工住院年人均住院费用、年人均住院天数等具体量化指标。定指标的意义在于可扣定点医院的钱。超多少按比例扣多少。
人家医院也是不得已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已”。谁也不愿出了力得不到好还倒贴。

发表于 2007-7-9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病人住院费用到了6500元时,医院就让你出院了,大家知道原因吧?因为你再需要住院就要乖乖地再交门槛费了.医院和医保各得其所.

发表于 2007-7-9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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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局的应该加强宣传才对。不要推脱了自己应尽的责任。[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7-9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医保局的回复

明眼人都知道是扯蛋

撒谎不脸红

发表于 2007-7-9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人性何在?良心何在?

发表于 2007-7-9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局和医保中心作为巴中市的医保经办机构,应该是人民的公仆,可是到他们那儿去比仲彬书记还困难,他们比谁都牛,更可恨的是他们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拿作国家俸禄,把那些退休职工每当什么看待

发表于 2007-7-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胃出血病人医生会开出院吗?医保局肯定在放屁,他们尽说些不负责任的话,大家说说医生是看病还是学习医保局的所谓的协议,,漠视生命的绝不会是医生,所以医保局的回复是狗屁,当医生太难啦,他们只管拿参保人的钱去做人情这才是事实呢,

发表于 2007-7-9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政策专家"提的是“年度人均住院费用”,人均住院天数,没有这些指标,那任由医院,那可能成了共产主义社会了。

发表于 2007-7-9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主不相信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话,那干脆就别活人了,要么这世界由你说了算,

对任何事情,我们都不能想当然.应该好好研究相关政策和法规,然后再说话.因为和谐社会要靠大家来营造.你说是啵!!

发表于 2007-7-9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咳,现在什么社会哦

黑.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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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你是没有搞懂这贴子的中心内容,楼主是说患者住院的医疗费用超标医生要求病人出院的事,并没有说要全报销医药费的话。基本医疗保险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阿。

发表于 2007-7-10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弯弯绕在2007-7-8 13:27:00的发言:

下面引用医保局政策专家对"与医保局谈人性"的回复

 

××参保职工,看了你的贴子,应该说,你对国家现行医保政策还不是很了解,你的想法和认识仅仅是来源某医院个别医护人员的一面之词,事实并非如此。医疗保险是国家近几年来为改善民生所实施的一项新政策,是一项惠民政策,是一种政府行为的社会保险,它不同于商业保险。目的是使所有城镇职工“病有所医”,保障人们的基本医疗需求,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医保局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主要是靠每年同医院签定的《医疗服务协议》进行控制。同时依赖于卫生、物价、药监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医疗服务协议》中约定了定点医院参保职工住院年人均住院费用、年人均住院天数等具体量化指标。
     

医保局和《医疗服务协议》中根本没有所谓的“住院费用超过某个标准时就必须得出院”的这一规定。医保局没有这个权利、也不可能要求医院、要求患者这样做。个别医生的这一说法,是将《医疗服务协议》中的年度量化考核指标分解到每个患者头上,是将矛盾不负责任的转嫁到医保局,是对患者生命的漠视、是对医保政策的践踏,是严重违反医保局与医院签定的《医疗服务协议》的,必将按协议约定受到责任追究和处理。不准出院带药更是没有的事,医保政策规定出院带药一般疾病不超过3天,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原则上费用不超过150元(结核病除外)。这样的规定也是合理化、人性化的。医保局在费用报销支付上更不能有不同的比例,因为每一年国家的审计部门都会对上年报销支付的医疗费用进行审计稽核。所以这位网友同志还是请你多了解医保政策,同时医保局他们也应加在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如你有任可疑问,我们可以随时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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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理性发言

发表于 2007-7-9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多发解医保政策.

发表于 2007-7-9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怎么还不放出来???

发表于 2007-7-9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不想趟这趟浑水,但看到这么多又不了解政策又不知道具体情况的所谓的一些正人君子在这里道貌岸然地发表议论,又不得不说两句:

      医保局仅仅只是一个公共基金的看门人,他与医院和药店之间,政府赋予他的权力只是通过一纸协议进行管理。与医院约定平均住院最高限额,既是按国家政策行使必要的职能,也是现行体制下唯一制约定点机构的手段。大家要知道,市人民医院有时候比省医院的平均住院费都高,现在每一个月仅支付这一家医院,都要一百到一百二十万元左右。医保基金是我们所有参保职工共同的救命钱,我们每一位参保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去维护她的安全和完整,请问:

     为什么大家不去责问以药养医的弊政(要知道国家已经让两任卫生部长下课了)??

     为什么大家不去责问药价虚高的黑幕(要知道前国家药监局长刚被判了死刑)??

     为什么有人会跳出来诋毁诽谤尽职尽责的医保局呢??他们尽心尽力地监管基金的安全和完整,不就因为让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和一些想占便宜的人套取基金而不得吗?他们的监管有什么错呢??

     最后再顺便多说一句:据我了解,医保局按政策规定与医院协议约定的是平均住院费的上限,实际治疗因病情需要而定,从来没有超过平均住院费上限就必须出院之说,请朋友们不要听信谣言。对于那些小病大治妄图揩医保基金之油而未逞的“人”,在下也没好多话说,只有祝愿那些人得什么什么可以顶格保费的病,好早日美梦成真!!

     以上言论,仅代表个人意见,与医保局和官方无关!!

发表于 2007-7-9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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