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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四平和李永谦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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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邓四平,(百度百科记载),蓬安县作家协会前秘书长,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网名“山水如画”。麻辣社区知名网友。

      李永谦,蓬安县招生办主任(邓四平“山水如画”帖子中语)

      如果上面的头衔属实,两人应该都是蓬安地界有身份的人,惺惺相惜,按理两人应该是朋友,即便不是朋友,也应该给对方一点面子。

      但今日却发现“山水如画”大义凛然地曝光“李永谦邀二十余人吃野生鱼”事件。大有不把李永谦搞下课誓不罢休的架势。

      碰巧前两天南充论坛网友“约架”,“山水如画”是约架主人公之一,对方一干网友在约架时还翻出了“山水如画”年轻时,为给多病父亲挣“汤药钱”而制假新闻发稿的成年旧账。高调约架而不敢赴约已弄得“山水如画”灰头灰脸,新闻作假事件更被个别扭到费的网友不断追打,甚至还质疑到其头衔造假。山水如画心里那个气啊,绝对要憋死人。

      更碰巧的是,当年将“山水如画”涉嫌新闻作假事件沸沸扬扬于天下的正是落款为“李永谦”的人,不知当年把邓四平逼入绝境那个“李永谦”是否就是现今官居“蓬安县招生办公室主任”的这个“李永谦”。
      
      倘若此“李永谦”就是彼“李永谦”。那当年被曝新闻作假的邓四平,今日反过来曝当年的 爆料者“李永谦”违规吃野生鱼,就情有可原了。

      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俗话还说,不仅一报还一报,还可一爆还一爆,不是不爆,而是时候不到。

      俗话说的真是有道理 。

      支持报仇!支持收账!但最好不要打着正义的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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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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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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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野生鱼的证据不充分,太牵强。

有个”野生鱼”牌子就证明是野生鱼,和挂个”人民”的牌子就试图代表人民一样荒谬。:lol

还好没拍到进配种站的图片,那标题是不是会更惊人?:L

发表于 2013-2-28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养殖鱼卖野生鱼的价,果然是奸商!工商部门也不去查查?: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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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观“蓬安舆情中心关于一名网友的帖文情况说明”有感


此“情况说明”真实反映了四川省、市、县的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在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的要求下认真贯彻是落到实处的。省、市部门到县级部门调研,不公款吃喝;不讲排场;不进宾馆酒家。不摆架子。两桌近20人在露天一大排档一顿午餐才消费620元。人均30多元。更可贵的是全部是自掏腰包,这种风气应该在全国宣讲,全国新闻媒体应该大力宣传。特别是党报和党校应该两会期间大力提倡。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2-28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报仇有理

 楼主| 发表于 2013-2-28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报仇有理,收账无罪。

发表于 2013-2-28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分析得较为妥贴!应该看出了些苗头!

现在应该不叫“报仇”,应该叫相互监督吧。

 楼主| 发表于 2013-2-28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fireking 发表于 2013-2-28 08: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分析得较为妥贴!应该看出了些苗头!

现在应该不叫“报仇”,应该叫相互监督吧。

对公权力的监督绝对应该支持,但不能统统冠以正义的名义。

发表于 2013-2-28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3-2-28 0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野生鱼的证据不充分,太牵强。

有个”野生鱼”牌子就证明是野生鱼,和挂个”人民”的牌子就试图代表人民 ...

人年轻精力是旺,今天一大早不是还特邀上省城旁听?
发表于 2013-2-28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出来混,
迟早都要还的!
{:3_63:}

 楼主| 发表于 2013-2-28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火把节里一把火 发表于 2013-2-28 09: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出来混,
迟早都要还的!

      李永谦为当年爆光邓四平而结梁子,现在可能肠子都悔青了。:lol

发表于 2013-2-28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正常的接待也不能怎么处理人吧,人家是为公事,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接风洗尘。

发表于 2013-2-2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因为罪犯举报罪犯,被举报的就不是犯罪了。不管什么目的,监督是好事

 楼主| 发表于 2013-2-28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妖的马甲 发表于 2013-2-28 09: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能因为罪犯举报罪犯,被举报的就不是犯罪了。不管什么目的,监督是好事

     对于罪犯的举报,法律规定,如果查证属实,属于立功,如果查证不属实,属于诬告。

     罪犯举报的不一定都是犯罪,重点在于查证属实。要特别排除罪犯为立功而故意虚假举报。

发表于 2013-2-28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南朔 发表于 2013-2-28 09:55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于罪犯的举报,法律规定,如果查证属实,属于立功,如果查证不属实,属于诬告。

     罪犯举报 ...


不管邓四平的目的是什么,但我支持他监督的权力。这件事谁说谎我不知道,但我捍卫邓四平说话和监督公权力的权力。如果邓四平说的不属实,公务人员解释清楚就好了,公务人员为什么会被监督,因为他们是纳税人雇佣的雇员。我不知道邓四平心里打的什么主意,我只知道他做的是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力

发表于 2013-2-28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他那个帖子有点反感,过于牵强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2-28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公开!没有错,人民应该有监督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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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市井屁民 发表于 2013-2-28 08: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年轻精力是旺,今天一大早不是还特邀上省城旁听?

信息量很大嘛。

我上面说得有没有道理?



发表于 2013-2-28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3-2-28 11: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信息量很大嘛。

我上面说得有没有道理?

      处女膜可以修复时代,挂羊头卖狗肉比比皆是,就好比前段时间的鱼翅,就好比凡是沾了“人民”的,人民都得靠边样。山水还是沉不住气,缺乏一剑封喉的高超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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