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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迈父亲为儿鸣冤(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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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13:54 | |阅读模式
     我叫胡克明72岁,于48岁那年在遂宁万寿宫道观出家,膝下一独子胡志全,现年39岁,籍贯四川遂宁,定居四川绵阳市涪城区龙汇花园8栋2003室,儿子虽生性倔强,但特别正义直率,在内江注册“江辉置业有限公司(合资)”,从事房地产等商业事务,正当儿子事业顶峰之时,却招来“横祸”,2011年4月,我子被四川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请去例行询问,而后“莫须有”之罪名处以拘留,直至2012年12月,长达一年多的拘禁,不允许亲人探视,不批准担保,不允许任何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期间所有与子有联系的人士一并拘留,家中两位七旬老人,还有妻儿无人照顾,我们无处伸冤,无处呐喊,现状苦不堪言,只能以此恳请看到这篇文章的好心人一定帮忙传阅,希望能通过博大的网络,寻求富有正义与善心的人士,为我的儿子鸣冤,再次谢谢你们!

  此事追忆到2010年9月,我子与陕西泛益达投资有限公司陈俊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我子胡志全将自己”江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了一部分给陈俊锡。而后,双方又于2011年3月1日签订了《终止股权转让协议书》,陈俊锡本人也出具了对此事的谅解信函,我子胡志全也严格履行了协议。事后对方却不服,以“经济诈骗诉告于四川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随后,经侦支队立案调查开始,2011年4月我子胡志全被传讯经侦支队接受询问和调查,当时,胡志全也将股权转让一事的原委阐述得很清楚,本以为法律是维护公道,捍卫正义的人群,只因我儿子胡志全在拘押询问期间与办案人员田XX发生恶劣的口舌之争(简单的经济纠纷案,演变成“涉黑”案),期间不允许任何人探视,甚至找一些所谓的证据,进行行刑逼供,完全与世隔绝一年多,试问换成任何人都会愤怒,都会崩溃辱骂!!!

  随后,办案人员利用权利之便展开了大量的收集“证据”工作,将我子胡志全身边的朋友,生意伙伴,亲人,都一一请去了经侦支队询问取证,原本很简单的经济纠纷案,搞得暴风骤雨,雷声震天,几乎全市轰动,这哪里是秉公办事,说严重点简直公报私仇,铁了心要把胡志全往死里整啊! 本以经济纠纷案起诉我子,如今演变成了涉黑案,实在叫人心寒,我一个出家之人与世无争,看到儿子的母亲这两年来以泪洗面,两个孙子无人照顾,才冒死写下这份喊冤信,恳请苍天有眼,恳请各位好心人士帮忙传阅,再次磕谢所有善心人士。

  简单的“经济纠纷案”,又是如何演变成“涉黑案”的?!此时,关键的证人证据“杨盛元”先生出场了。案情始末:我儿子胡志全于2007年5月,以借贷的形式给绵阳市涪城区临园家具城杨盛元借了五百万,同时双方协议以银行三倍利息归还。在2008年1月杨盛元自愿将临园家具城股权和二宗土地6亩作价1600万元转让给我子胡志全。但其中牵扯到杨盛元的一些经济纠纷,粗心大意的胡志全迟迟未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直至2011年4月期间,我子胡志全突然被拘禁,神通广大的杨盛元第一时间知道了胡志全被拘留后,与经侦支队李奎推波助澜落井下石,积极利用自己同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极个别领导的关系,欲将我子胡志全置于死地,不仅,以图反悔这笔毫无争议的欠款,还迫不及待想要夺取胡志全私人的财产和利益,就在胡志全拘禁期间,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没有出示任何凭据和手续,强行扣押了胡志全亲属的私人汽车,随后私自驾驶,成了经侦支队某些人的驾座。

  案件回放至2010年9月,我子胡志全与陕西泛益达投资有限公司陈俊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不难看出这一系列的“经济纠纷”中陈俊锡就是一个“托”,而此次案情的关键“证人”杨盛元,则是亲手策划,预谋,导演了这出悲剧,可怜我那不明险情的儿子却在不知不觉深陷其中。即使与陈俊锡这个“托”发生的案件也属于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为何又演变成了涉黑案?其中利弊可想而知,如果此案一旦成立,最大的受益者是谁?想必大家都能一目了然,幸好至今未能定案。这位杨总利用自己的种种关系,试图一手遮天,他这样的卑劣手段极其令人悲愤,痛心!民间有这样一句俗话“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一些地方出现了社会治安问题,恶性案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个别办案人员心里没有倡导的新三民主义,不给老百姓办实事,形成警民对抗,“行刑逼供成了家常饭”,请“你们”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格,保障他们的生命权,人身权,不要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H主席也曾说过“打黑的黑,是民间俗语,不是政治概念,法律术语,它比扫黄的黄还难把握。该是何罪就定何罪,非要往黑老大上靠就不合适。有人言乱世用重典,这是错误的假设,现在不是乱世”。

  我作为一个风烛残年的父亲,现已深感自己教子无方,使其顽劣胆大造成今日惨状 ,为此我非常内疚懊悔,天天在自责中度日,现诉求各位上级领导,因我子胡志全从拘留至今已两年,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没有任何回复,如果我子胡志全真正触犯法律,照理应绳之以法,为何拘禁长达两年?所犯何罪?在此,磕求各位上级领导严格督促下级有关办案人员,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秉公执法,从速酌量谨慎裁决。谢谢各位上级部门领导!再次叩谢网络各位善心人士帮忙传阅,谢谢你们!

  诉求人:胡克明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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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1:50 |
建议道士大师返回尘世,找政府去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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